《吾家有女4》聽覺口語法

 楔子

一位來自美國的台灣媳婦倪安寧Joanna A. Nichols,在發現小女兒有先天性極重度聽障後,遍訪各國名醫,並在澳洲植入人工電子耳,最後在聽覺口語法教育專家的教導下,得以流利地說話。為了讓台灣其他聽障孩童有相同的機會,倪安寧、鄭欽明夫婦以女兒之名,創辦雅文兒童聽語文教基金會,讓聽覺口語法在台灣紮根,期待二十年後,台灣沒有不會說話的聽障兒童。倪安寧女士雖因癌症不幸於年前去世,但大愛無國界,即使她身在天國,相信她的愛,將使台灣聽障兒的生命變得更「動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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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6

子凡班上今天開期末IEP會議(個別化教育方案),這是老師、家長、專業人員共同出席的會議,主角是七位身心障礙的小朋友,但是他們被要求不能在會場上出現,因為大家忙著照顧他們,會就不用開了。不過,每次IEP我還是會帶子凡去學校,因為我們家的毛毛和巧比雖然頗能照顧自己,但我懷疑他們可能沒有陪子凡看電視的興趣和帶她上廁所的能力。

和子凡開車出門,我們要先去羅東火車站接雅文的李老師,然後再去成功國小接另一位李老師,最後一站才是子凡就讀的北成國小。

會議程序和往常一樣,每一位小朋友有二十分鐘的時間,讓相關人員:通常是校方輔導室主任、特教組組長、班上老師、不太有意見的家長、特教中心的代表、語言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等輪流發言,由於聽障學生還多了雅文和成功國小的老師,所以,也如同往常一樣,每次都會超過二十分鐘許久,讓下一位家長在一旁枯等。

期末IEP的目的是在檢討期初擬定的IEP,到底一學期下來,學生的表現和學習目標有沒有符合,家庭、學校和專業輔導團隊間會就此提出意見——不只是對學生的意見,可能是三者間都互有建議和需求——作為下學期IEP的目標。

雅文的李老師(Denise)在會議中表示,去年三月她剛接子凡的案子時,子凡的情形是完全沒有語言表達,到目前為止,子凡的表現是比預期的好,IEP的目標都有達到,甚至超越,但是應該還可以進步更多。

當天的會議,我就只記得這句話:應該還可以進步更多。

不瞭解「聽覺口語法」的讀者,可能無法意識到這句話對我的「嚴重性」,這就像讀小學時,期末拿回家給父母看的成績單,上面寫著:「資質頗佳,用功不足」,前面那句代表父母的功勞,後面則是數落我的不是。(天啊!原來我從小就是這副德行)

我是個後知後覺的人。子凡一直到三歲多才被發現有聽障,為此,我不曉得被語言治療師搖頭「訓斥」過幾次:這時候才發現算太晚了,早在語言發展出現遲緩情形時,就應該去做聽力檢查的!

子凡配戴助聽器後,我還是一樣後知後覺,除了每週到醫院上半個小時的語言訓練課外,套句廣告台詞:我晚上什麼都沒有做啊!(難怪每次去上課,語言治療師的臉都會發黑)

那段期間,正好雅文兒童聽語基金會應宜蘭縣政府之邀,在宜蘭社福館設立宜蘭聽語中心,學校老師建議我帶子凡去上課,我起初還懶得去,因為已經安排每週到成功國小上一次課,這裡的師資就是受雅文培訓半年出來的,還需要再特地跑到位在宜蘭市的雅文上課嗎?(當時我還不知道,宜蘭中心未設立之前,本地的聽障兒童和家屬必須每週上台北一次,就為了上一小時的課程,真是辛苦!原來子凡發現得晚,還算是一種「幸運」呢!)

到底需不需要去雅文上課呢?讓我們先來認識「聽覺口語法」是什麼吧。

聽覺口語法在國外已經有五十多年的歷史,引進台灣卻還不到七年的時間(「雅文兒童聽語文教基金會」台北總會成立於199612月),在此之前,台灣的聽障教育主要依賴手語及唇語,聽障者似乎注定要當啞巴,靠視覺和外界溝通。

絕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其實,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聽障兒童都擁有可加以運用的剩餘聽力,『聽覺口語法』就是利用剩餘聽力,輔以助聽器或植入人工電子耳的方式,幫助他們重新獲得聽覺潛能,將聽覺、語言、認知,依其自然發展之程序,在自然且有意義的情境中,透過會話式的互動,讓聽障兒童學習傾聽、說話及語言。它的主要特色是:專業團隊合作的模式及父母深度的參與,使聽覺成為兒童全人發展的一部分。(資料來源:資金會網站,Http//www.chfn.org.tw

我終於帶子凡到雅文上課,不過,我還是後知後覺。

『聽覺口語法』的教學方式強調生活化的情境,例如要教孩子認識雞、鴨,就是帶他去看真的雞、鴨,同時間,自然且不斷地向他輸入「咕咕咕」(雞)、「呱呱呱」(鴨)的語音(疊字兒語是人類初期語言發展的自然現象),等到他的聽覺記憶形成,他可能會在某天看到實物時脫口而出「咕咕咕」和「呱呱呱」,有了口語能力之後,接著再教他「咕咕咕」就是「雞」,「呱呱呱」是「鴨子」,在他進階學會說出「雞」、「鴨子」後,便必須再上一層,發展聽覺描述,練習傾聽較長的敘述性句子,例如:「它是一種動物,它有兩隻腳,在地上走,它會咕咕咕」,若能理解這段描述,才算是真的瞭解「雞」是什麼。再下來,是更進一步的細節,例如:雞還有分公雞、母雞、小雞,甚至不同品種的雞,雞的身體還可分成雞冠、胸部、翅膀、脖子、尾巴、腿、腳爪等等部位,這些一樣要靠聽覺記憶不斷輸入的方式來教他。

如此的教學方式,只有聽障兒的主要照顧者能做到,專業團隊或聽覺口語治療師都只是扮演指導的角色,通常父母才是積極參與的教學者,他們必須學習如何發展孩子的聽覺功能,聽覺口語治療師則協助策略的運用,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如何設計活動和情境來進行教學。

對於如何教導子凡,我一直是後知後覺。要一個已經習慣用視覺來理解這個世界的孩子,改成用聽覺來接收訊息,好像要人把魔術帽裡的玫瑰花變成鴿子,不管你指著帽子喊了多少聲:「變!變!變!」,玫瑰還是玫瑰,連根羽毛的影子都見不到。因為,據說一個字彙至少要輸入8001500次左右,才有可能形成聽覺記憶。

遇到變不出鴿子的學習瓶頸,也曾令我厭煩,為什麼從她出生後,我就把全部的精力和時間用來照顧她,本以為等她稍微長大,身體狀況較好之後,我就可以擁有一些自己的時間,現在卻得把時間都花在教她說「咿咿」(猴子)、「ㄅㄨㄅㄨ」(車子)、「游游游」(魚)和「跳跳跳」(青蛙),而她還不見得領情。

遇到她「不成材」情況,心裡也曾恨不得賞她一頓打罵,可是,聽覺口語法的技巧之一就是要引起孩子的興趣,責罰會造成心理壓力,絕對有反效果。我曾經「恨鐵不成鋼」地用十幾分鐘糾正她「大象」的發音,她說出來的音像是「大大」,我認為是她不夠認真聽,結果,越逼她練習她就越退縮,最後甚至變成「大~」,後面那個音她就不敢發出來了。

老實說,想想我們自己學外語的情形,就會對這種不標準的發音釋懷了;成功是需要練習的,練習則需要時間,不就是這樣嗎?

不過,這麼簡單的道理,我也是後知後覺。我老是在計較子凡佔去我太多時間,直到Denise提醒我,上國小前是接受聽覺口語訓練的黃金時期,聽覺年齡若能趕上一般正常的小孩,回歸主流教育時便較能適應。看到身邊有年紀和我相當的聽障者,因為不具備聽與說的能力,變成社會的邊緣人,一輩子都是家人的負擔;也有國小中年級的學生,大約和子凡同時接觸聽覺口語法,卻因為已經習慣手語和讀唇,相當排斥遮口的動作,很難建立聽的習慣,更不用說開口說話。

我要她以後能像正常人一般聽與說,做個獨立自主的人?還是讓聽障影響她的身心發展,一輩子當社會的邊緣人?

我辭掉仰山文教基金會的企劃委員,不再去社區大學上課,拒絕一切晚上的會議和活動,為了在她放學之後能全心全力陪她。不過,Denise認為這樣還不夠,依據聽覺口語法累積的個案經驗,最好上學只去半天,其餘時間留給我來教她,這樣會進步更快。嗯,至於這一點,我是堅持到現在還不願接受;正如我從來不認為照顧孩子是犧牲奉獻,也不會因此希冀她日後要特別孝順我,要我為了孩子完全放棄自我,實在是恕難從命。我三十歲以後的人生都將與她相伴,但她不會是我唯一的世界。

說到這裡,各位總該瞭解Denise這句「應該還可以進步更多」,給我的打擊和挫折感有多大了吧。

這是人生三不五時會遇到的矛盾。我知道的。

 

原載《東海岸評論雜誌》第175期,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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