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近視症(Marketing Myopia)的啟示

1975年,Levitt在哈佛商業評論提出「行銷近視症(Marketing Myopia)」,意謂著企業過份的迷思於管理方式,以產品為導向,追求每單位成本的下降,而忽略滿足顧客需求的重要性,換言之,即注重生產成本,而非以服務及顧客為導向的商業模式。
市場是由需求所創造的,尤其在瞬息萬變、差異化的時代,因此,客制化以及了解各個層面的需求是為各企業重要的核心,即便是完美的、功能強的、低價的,亦無法深入客戶深層的需要。
應用在工作環境,有時自已覺的好,未必別人持同樣想法,協商與溝通進而達成共識,客制化在每一個環結上,錯誤自然少了…

「新經濟時代,有時不是為了產品,可能是為了享受、為了時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