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工作的想法與省思

1. 公務員心態:不要怕做事,更不要亂搞事。
2. 做對的事情,把事情作對。
3.  對人領導,對物管理。
4. 事前審慎周詳規劃與洞悉市場變化(避免更多的錯誤),事後講求效率與決斷(避免優柔寡斷、遲疑不決)
5. 提出合適需求與慎選法令。
6. 招標文件儘量自己規劃設計撰寫,避免廠商質疑以及人情考量。
7. 要有短中長程的藍圖規劃,統籌各項經費資源,排定優先順序,務使資源效益最大化。
8. 採購人員於不違反採購法規定之範圍內,得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政府採購法第6條第2項)
9. 知識管理與資訊化。
10. 政策之決定應秉持著專業,學校人員之建議作綜合性考量,作出正確的決定。
11. 勿以私害公,公平處理學校人員的需求。
12. 校園環境的規劃與設計,儘以透過各種型式的會議,廣徵意見。
13.具備充份的溝通與協調的能力(對象:上級機關、校長、師生、同仁、廠商等)。
14. 以滿足師生的教學、安全環境為第一優先順序,切勿自肥(自己或總務處),並以身作則。
15. 實施簡化策略:消除(不必要文件)、降低(不必要程序風險)、提升(規範及契約週延性)、創造(長期有效的夥伴關係)、合併(相關案子合併處理)。
16. 申請經費計畫的填寫要務實。
17. 校園各種圖說的保存與紀錄。
18.時時了解總務處相關的各項法律以及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