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2/06轉發四年級健檢資料信函Post author:aaa7077aPost published:2012 年 12 月 6 日Post category:103學年度標準六、健康服務 / 相關公告101/12/06轉發四年級健檢資料信函,為保護老師避免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若有家長家戶資料回函導師勿代收,請學生自己轉交護理師,有任何問題請他們直接洽詢健康中心,9322210-616或531。相關內容標準六、健康服務6-4-1-5提供安全教育研習佐證2015 年 5 月 5 日3-3-1-2學校提供特殊需要的學生關懷工作辦法2014 年 5 月 15 日1-1-2-5校務會議記錄(1040828)2016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