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校務會議記錄(1040828)

宜蘭縣宜蘭市宜蘭國民小學

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104年08月28日 (星期五)下午14時00分

開會地點:五樓視聽教室

主 席:施校長智文 記錄:潘顥元

出 列 席:如簽到名冊

壹 、 主席報告:

很快的,暑假轉眼間就過去了。上學年度在各位老師的協助下學校小朋友在各項表現,無論校內、外,均有傑出的成績,這都要感謝老師您平日辛苦的付出。暑假中也感謝行政同仁在酷熱天氣中依然堅守崗位讓業務正常推動,新學期即將開始,希望各位同仁都能讓學校一切事務就緒,用最佳狀態迎接我們的孩子回到學校來,也希望老師本著宜蘭國小優良的傳統,繼續悉心導學生,在這邊再次感謝各位同仁,也祝福大家新學期一切順利平安,謝謝大家。

貳、業務報告

教務處報告:

*本學期預定工作事項

一、年度工作摘要

項次

工作內容

日期

備註

1

親師座談會

9/9(三)

 

2

學力測驗

9/22(二)

四—–國、數 五—-自然

3

語文競賽

11/23~11/29

 

4

作業調閱

12/7~12/10

 

5

英語闖關

12月下旬

104EEG停辦一年

6

課程進度與評量

開學兩週內完成

 

7

班級網頁

班親會前製作完成

 

8

補救教學

 

需落實,不得結合課後照顧

9

十二年國教宣導影片

9月底前

http://12basic.edu.tw/index.php

二、年度精進計畫研習

項次

工作內容

日期

講師

研習1

均一平台研習

09/23(三)

朱瑞珍課督

研習2

課文文本研習

09/30(三)

龔淑芬校長

研習3

紙筆評量-雙向細目表設計

10/14(三)

范銘祥祕書

三、教學支援

項次

教學資源

地點

1

數學教具、桌遊提供借用

2F教師研究室

2

教師專用書籍

2F教師研究室

四、專案計畫

項次

計畫名稱

1

精進教學品質

2

藝術家駐校

3

教師專業發展

4

圖書館閱讀推動

5

書法教育

五、宜蘭市語文競賽表現優異(7/1)

項目

名次

參賽學生

指導教師

客家語演說

江旻蓉

戴素華

國語朗讀

謝佳璇

蔡春麗

國語字音字形

李日稷

游麗萍

作文

黃天珆

江仲凱

作文

吳恆嘉

江仲凱

六、暑期轉學學生數(104.8.26)

年級

轉入

轉出

目前人數

5

0

94

0

0

62

5

2

78

1

1

71

1

0

72

2

0

88

學務處報告:

一、104上學期預計辦理活動

山野教育小壯遊

* 計畫已轉寄給各位老師

* 請鼓勵家長與學生參加

* 意者請洽學務處

環境教育節能減碳研習

* 暫訂9/23辦理雙園自行車道巡禮

生命教育中心學校業務

* 10/23初階

* 11/20進階

兒少保責任通報研習

* 8/28辦理研習請所有同仁務必參與

校內學生社團活動

* 社團招生日期:9/1-9/9

* 社團:舞蹈、鼓藝、圍棋桌遊、造型氣球、魔術、兒童戲劇、珠心算、扯鈴、羽球、跆拳道、桌球、籃球、科學

二、104學年兼任輔導教師

* 游麗萍老師

* 曾國欽老師

三、業務宣導

校園安全

* 104年度實施校園安全計畫

* 發現陌生人隨時通報

* 多提醒學生

* 危險熱點勿進

交通安全

* 請各位同仁勿將車輛停放在聚寶屋前

* 停車請至校園內各處車棚

* 和睦路停車場8:30前勿關

* 發現佔用車位或其他交通管理問題請通知學務處前往處理

例行性學生健康檢查請參閱行事曆

體育競賽

四、學務處成員

* 學務主任:王天利

* 生教組長:鄭文清

* 輔活組長:林 巧

* 體衛組長:林嵩峰

* 護 理 師:李惠君

* 運動教練:賴瑞雄

五、業務協辦

* 環教:簡培林老師

* 樂團:魏翊茹老師

六、104年度國家防災日

* 8/31前:教職員說明宣導及先期推演

* 9/15前:班級觀摩及防災頭套宣導

* 9/15前:演練流程公告

* 9/15(二)預演

9/21(一)國家防災日正式演練

總務處報告

一、104_1學生學費作業注意事項:

1.請老師依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衡量給予學生(勾選)何種減免補助。經導師認定貧困之學生可減免項目共計兩類:

代收代辦費(教科書、家長會費、學生團保)。

學生午餐補助。

2.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的確極為弱勢,當然可以兩項皆勾選。至於擇一或全部勾選,就全權委由導師您了解學生家庭狀況後認定了。

3.104-1各年級代收代辦費總金額:約900~1300元(含CD,視各年級不同,詳見收費明細調查表)

學生午餐費(全學期):3704元,六年級3596元(9/30、10月1、2畢旅

退餐)提供導師您參考,並衡量要勾選何種減免項目,或全勾。

4.貧困學生家庭訪視表,煩請於104年9月8日下班前回擲總務處,由於事涉學生隱私,煩請老師能親自遞送,勿由學生代交。

二、104_1 校園預計進行工程:

1.蘇迪勒颱風災損: 午餐迴廊強化玻璃破損修復、一二三期校舍採光罩破損修復等共計24萬八

千元。

三期圓筒電梯完全故障,所需經費龐大,另行專案申請。

2.太陽能板工程:預計九月底前完工。

3.一樓淋浴間工程:預計九月中招標。

人事主任報告

一、感謝同仁的支持與配合,讓本校各項人事業務均能依規定順利的推動辦理。
尤其是教評會及教師考核委員會的各位委員,在寒、暑假期間還要到學校來協助相關業務,103學年度共召開教評會17次、教師考核會8次,讓學校代理(課)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聘用及教師成績考核等相關業務順利推動!
今天辦理本校104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及教師考核委員會選舉委員改選作業,請同仁踴躍參與投票。
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選票為白色,應選舉委員6人,圈選超過6人者為無效票;教師考核委員會委員選票為紅色,應選舉委員5人,圈選超過5人者為無效票。另委員中有關任一性別及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人數比例等規定,請參閱選票備註欄。

二、104學年度新進、代理(課)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如下:

(一)編制內正式教師:林怡欣。

(二)代理教師:簡培林、葉定基、魏翊茹。林婉婷、魏詠安、陳莉玲、陳采利、林茵筑。

(三)代課教師:黃柏翔、林佳瑩、吳智揚、黃川益、陳靖婷、楊瓊珠、劉凱芳。

(四)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陳美惠、戴素華、楊翠屏。

三、重申禁止兼營商業及違法兼職行為:

(一)公務人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工、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不在此限。(第2項)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第4項)公務員違反第1項、第2項或第3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二)教育人員: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又依「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2點規定:教師在服務學校以外之機關(構)兼職,依本原則規定辦理。但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其兼職範圍及許可程序,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辦理,並不適用第三點及第四點規定。

(三)工友、臨時人員:依「宜蘭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工友工作規則」第10條規定:應服從管理人員調度及長官指示,不得逃避推諉,並應專心本職工作,除交辦任務外,不得從事外務或藉故在外遊蕩。同規則第22條規定:工友於上班時間不得兼職。但在不影響本職工作且經機關核准者,得兼任不支領酬勞之職務。「宜蘭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第6條規定:應專心本職工作,除交辦任務外,不得從事外務。

依上開規定,公務人員、聘僱人員及教育人員倘違反服務法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有關兼職及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係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員懲戒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予以懲處;工友及臨時人員應依各主管機關所定規則處理。

四、重申「宜蘭縣國民中小學補教分離實施要點」規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師(含正式教師及代理教師)不得校外兼職補習,屬第一次查獲在校外補習者,應召開考績委員會,核記過以上之處分;第二次查獲在校外補習者,應召開教評會依教師法第十四條及聘約之規定,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處理。

五、「教師待遇條例」業奉總統104年6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67391號令公布,施行日期另由行政院定之。

六、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宣導:

(一)法務部網頁:https://www.moj.gov.tw/lp.asp?ctNode=28061&CtUnit=6590&BaseDSD=7&mp=001

(二)宣導標語:

1.正常社交禮俗

(1)社交禮俗重情義,超過三千我就辭(辭:台語)

(2)社交禮儀應正當;禮過三千不妥當

(3)社交往來三千不嫌少,同年同源一萬不可超

(4)人情世事定三千,情禮兼顧誠為先(台)

(5)社交禮俗不可少,最多三千沒煩惱

(6)禮得宜保心安,全年同源不逾萬

2.受贈財物

(1)受贈財物守規定,三千一萬有依循

(2)節慶送禮應注意,適當表示就可以

(3)受贈財物需登記,避免利害保平安;超過禮俗應拒絕,親友代收應退回

(4)收受餽贈要注意,廉政倫理莫忘記

(5)無功受贈心有愧,拒絕退還才正確

(6)廠商餽贈不可收,拒絕退還會政風

(7)受贈財物想仔細,知會政風免爭議

3.飲宴應酬

(1)飲宴應酬應考慮,顯不相宜不出席

(2)飲宴應酬應避免,利害關係不參加;特殊情形須簽報,知所進退保平安

(3)飲宴應酬知利害,瓜田李下不應該

(4)受邀飲宴宜三思,深思熟慮不徇私

(5)如與職務有利害,飲宴應酬需避開;公務禮儀等例外,知會報備免疑猜

4.請託關說

(1)請託關說涉不當,簽報知會不可忘

(2)公事公辦不請託,清淨公門免關說

(3)請託關說要注意,知會政風保權益

(4)請託關說涉疑義,三日簽會釋懷疑

5.出席演講等活動費之支領

(1)出席活動支領費,鐘點五千稿二千

(2)鐘點五千稿二千,按照規定不繞圈

(3)文稿著作重精義,一字千金遭人議,千字兩千合心意

(4)口若懸河值五千,妙筆生花價二千,倫理規範有記載,確實遵守好模範

(5)鐘點五千剛剛好、稿費二千不嫌少

6.其他

(1)社交禮俗不逾矩,請託關說需報備,謹言慎行少煩惱,廉政倫理要遵行

一、 (2)應對進退均有據,利害關係要迴避,請託關說要思考,廉潔自持最重要

幼兒園報告

一、暑期課後留園7/3~8/14,感謝認真職責,堅守崗位的幼兒園夥伴們。

二、幼兒園新進人員,介聘正式教師林怡欣老師,代理教師林茵筑老師。歡迎~

三、幼兒園於9/19(星期六)辦理親職教育,主題:家,是宜蘭「好」所在-宜蘭舊城願景及匠師文化融入學校特色課程經驗分享。

四、幼兒園獲教育部補助經費新台幣15萬元,104學年度積極投入研編在地文化自編教材。

參、提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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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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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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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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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

捌、散 會:主席宣布散會 下午4時30分

陳 閱:

教務處主任: 學務處主任: 總務處主任:

幼兒園主任: 人事室主任:

校 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