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標準四、健康生活技能教學與行動


106學年度宜蘭縣國中小健康促進學校-自評表

[補充說明]

1、佐證資料準備範圍為106學年度(106年8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

2、健康教育授課教師指的是國中、國小階段之「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之健康教育教師,以

及高中職階段之「健康與護理科目」教師。


4-1-1健康教育課程設計以生活技能為導向,並運用多元化和以學生為中心的健康教學策略和活動形式來推行健康教育。

A. 包含「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國中小)/「健康與護理科


4-1-1-A-2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計畫(上)


4-1-1-A-3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計畫(下)


4-1-1-A-4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課綱規範


4-1-1-A-5健康與體育領域特色相關計畫-1


4-1-1-A-6健康與體育領域特色相關計畫-2


4-1-1-B-1學生生活技能教案–視力保健


4-1-1-B-2生活技能教案–視力保健計畫


4-1-1-B-3一顆超級頑固的牙教案


4-1-1-B-4學生生活技能教案–口腔保健


4-1-1-B-5生活技能教案–口腔保健計畫


4-1-1-B-6營養衛生–愛吃水果的牛–教案

4-1-1-B-7學生生活技能教案–健康體位


4-1-1-B-8生活技能教案–健康體位計畫


4-1-1-B-9學生生活技能教案–營養衛生


4-1-1-B-10生活技能教案–營養衛生計畫


4-1-1-C-1以學生為中心的議題–菸害防制


4-1-1-C-2以學生為中心–視力保健


4-1-1-C-3以學生為中心–口腔保健


4-1-1-C-4以學生為中心正確用藥


4-1-1-C-5以學生為中心–防災震救護


4-1-1-C-6以學生為中–健康吃成果

4-1-1-C-2以學生為中心–視力保健


4-1-1-C-3以學生為中心–口腔保健


4-1-1-C-4以學生為中心正確用藥


4-1-1-C-5以學生為中心–防災震救護


4-1-1-C-6以學生為中–健康吃成


4-1-1-C-7以學生為中心–營養衛生


4-1-1-C-8以學生為中心–生命教育學習


12分

□達到

ˇ部分達到

□未達到

9分

【國小】4-1-2依據課程規定安排健康教育課程上課時數,各年級每週至少一節課。

【國高中】4-1-2依據課程規定安排健康教育課程上課時數,每週至少一節課。

各年級課表或教學日誌。

請勾選

□0分=無

□1分=資料不完整

ˇ2分=有

*課表或教學日誌

4-1-2-1全校各年級每週至少一節課


4-1-2-2低年級每週至少一節課


4-1-2-3中年級每週至少一節課


4-1-2-4高年級每週至少一節課

2分

ˇ達到

□部分達到

□未達到

2分

【國小】4-2-3 健康教育授課教師有參與專業在職進修,每二學年至少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十八小時。

【國高中】4-2-4 健康教育授課教師有參與專業在職進修,每二學年至少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十八小時。

健康教育授課教師研習時數統計表。

請勾選

□0分=無

□3分=部分授課教師達研習時數

ˇ6分=每位授課教師都達研習時數


[補充說明]

  • 依照學校衛生法第1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

  • 以105學年度為標準,研習時數計算日期為105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

  • 教學年資滿2學年者,須研習18小時。

  • 教學年資達1學年未滿2學年者,須研習12小時。

  • 教學年資達1學期未滿1學年者,須研習6小時。

  • 排除教學年資未達1學期者,毋須提供研習時數。


*研習時數證明

*學校需將班級數及健康教育教師數列出,再將每位健康教師擔任健康教學年資及參加衛生相關研習列出(提出每師之各人進修證明以核實研習時數及內容)

4-2-3-1專業在職進修研習時數統計表


4-2-3-2衛生相關訓練時數統計證明


4-2-3-3認識失智症教師研習計畫


4-2-3-4認識失智症教師研習簽到


4-2-3-5認識失智症教師研習佐證


4-2-3-6教職員工環境教育活動計畫


4-2-3-7教職員工環境教育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