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國小103年度急救教育(教職員工訓練)實施計畫

宜蘭國小103年度急救教育(教職員工訓練)實施計畫

一、                 依據:

(一)宜蘭縣102學年度學校健康促進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宜蘭縣政府103年2月26日府教體字第1030030371號。

二、                     目的:

(一)提昇教職員工事故傷害處理技術,有效降低傷害程度。

(二)建立校園傷病處理機制。

三、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四、協辦單位:台灣急救教育推廣與諮詢中心。

五、承辦單位:宜蘭縣所屬國民中小學急救教育推廣中心(設凱旋國小)

  (三)辦理教職員工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器(CPR+AED)研習:

        1.研習對象:本縣所屬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證照已過期優先參加)

2.研習地點:宜蘭縣急救教育推廣中心(凱旋國小)

3.研習梯次:

梯次

研習日期

時   間

人數

研習時數

備註欄

1

103/07/29

103/07/30

08:00~12:00

60

4

 

2

103/07/29

103/07/30

13:00~17:00

60

4

4.課程

時 間

主       題

07:40~08:00

12:40~13:00

報到

08:00~08:10

13:00~13:10

長官勉勵

08:10~09:30

13:10~14:30

心肺復甦術課程講解

09:30~09:50

14:30~14:50

課後評量(筆試)

9:5 0~10:50

14:50~15:50

分組教學: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器實作練習 

10:50~12:00

15:50~17:00

課後評量(技術評量)

     5.報名方式:6月1日起教職員工自行上網(全國教師進修網)選擇梯次報名參加。

 6.證照:完整參與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器整個課程,成績超過80分者,由承辦單位向「台灣急救教育推廣與諮詢中心」申請核發「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器」合格證書(學員需自付證書工本費50元)。

       7.證照:備有「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訓練終身學習護照」者,請於研習當日交給簽到處工作人員,以利向衛生局進行登錄作業。當天未攜帶者請於1星期內補寄到凱旋國小健康中心,逾期將不再受理。      

       8. 研習完畢1個月後請自行至凱旋國小健康中心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