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1年度辦理教職員工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器研習

宜蘭縣101年度國民中小學急救教育訓練計畫

辦理教職員工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器研習

 

一、  依據:中華民國101210日府教體字第1010020607號函辦理。

三、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

  (一)本縣各國民中小學

  (二)宜蘭縣中小學急救教育推廣中心(設凱旋國小)

五、協辦單位:宜蘭縣衛生局、台灣急救教育推廣與諮詢中心、中華民國急救技能推廣協會、

凱旋國小家長會、凱旋國小志工隊。

七、工作內容:

  (三)辦理教職員工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器研習:

        1.研習對象:本縣國中小教職員工

2.研習地點:宜蘭縣急救教育推廣中心(凱旋國小)

3.研習梯次:

梯次

研習日期

  

人數

研習時數

備註欄

1

101/7/4

08001200

60

4

99年和100未經參加研習者,優先

報名。

2

101/7/4

13001700

60

4

3

101/8/23

08001200

60

4

4

101/8/23

13001700

60

4

 

4.課程

時 間

      

800810

13001310

長官勉勵

810815

13101315

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器研習課程簡介

815830

13151330

課前評量

830900

13301400

心肺復甦術課程講解

9001030

14001530

分組教學: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器實作練習 

10301200

15301700

課後評量(筆試、技術評量)

     5.報名方式:61起教職員工自行上網(全國教師進修網)選擇梯次報名參加。

 6.證照:完整基本創傷救命術BTLS整個課程,成績超過80分者,由承辦單位向「台灣急救教育推廣與諮詢中心」申請核發「基本創傷救命術BTLS」合格證書(學員需自付證書工本費50,並繳交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回郵信封)

       7.備有「宜蘭縣緊急醫療救護訓練終身學習護照」者,請於研習當日連同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回郵信封交給簽到處工作人員,以利登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