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七1-4宜蘭國小心理健康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宜蘭縣宜蘭國民小學

推動『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壹、            依據:

一、            教育部9619台訓(三)字第0950145446號書函「推動校園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辦理。

二、            教育部九十七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

三、            宜蘭縣九十七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劃

貳、            目的:

一、    適度引導學生積極體驗多元社會現實人生,認識尋求多元資源解構壓力、解決問題,並欣然接受現實考驗、面對多元社會挫折與挑戰。

二、    協助學生觀察、解釋、處理負面情緒因子,落實身心靈之整體健康。

三、    針對日益嚴重之憂鬱社會負擔積極建構專業,發揮教育愛心、責任、道德。

參、            校園自我傷害三級預防模式

肆、            實施策略 

一、    醫療單位(署立宜蘭醫院、聖母醫院、博愛醫院、榮民醫院)、大專校院(宜蘭大學、佛光大學)、民間社服團體辦理心理衛生及自殺防治研討會、專題演講、生命教育研習會等,推廣處理學生自傷案件之理念,落實校園自殺防治工作,以有效處理學生自殺防治問題。

二、    依據教育部函頒之「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凡自傷自殺案件發生,危機處理小組應立即以傳真或電話方式通報縣府府教育處。

三、    強化學校危機處理網絡:全面強化「優先關懷群」(自傷高危險群)學生認輔工作,另積極推動教訓輔三合一整合實驗方案,期在親師合作下,建購學生支持輔導系統,防治學生自殺。

四、    推動生命教育:辦理教師生命教育等研習以增進教師輔導知能,提供適當有效的輔導,協助學生學習處理與適應。辦理生命教育主題週,配合關懷身心障礙引導學童逐步體認生命的可貴,進而尊重生命、關懷生命並珍愛生命。

 

伍、            成立學生憂鬱與自傷三級預防推動小組。

職務

姓名

職稱

備註

召集人

 

宜蘭國小校長

 

發言人

 

宜蘭國小教務主任

 

總幹事

 

宜蘭國小學務主任

 

主任委員(社區資源組)

 

宜蘭國小輔導主任

 

委員(課務組)

 

宜蘭國小教學組長

 

委員(總務組)

 

宜蘭國小總務主任

 

委員(輔導組)

 

宜蘭國小輔導組長

 

委員(資料組)

 

宜蘭國小資料組長

 

委員(安全組)

 

宜蘭國小生教組長

 

委員(醫療組)

 

宜蘭國小護理師

 

委員(法律組)

 

宜蘭國小人事主任

 

專家學者

 

台北教育大學教授

 

專家學者

 

羅東高中輔導主任

 

社輔單位

 

家扶中心主任

 

陸、            成立校園自我傷害危機處置小組

柒、 

轄區分局電話

醫院電話:

心衛中心電話:

消防局電話:

心理師:

殯葬社電話:

法律顧問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