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計畫

109學年度宜蘭縣龍潭國小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計畫

109學年度宜蘭縣龍潭國小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頒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二)教育部107年3月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15449B號令修正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

二、實施目的:

      (一)語言是人類展現創造能力於所有豐富多元活動中所不可或缺的元素,也是保存和發展人類有形和無形遺產最有力的工具。期能透過各種促進母語傳播的運動,以有助於語言的多樣性和各語言的保存,並且能夠提高人民對臺灣地區各語言和文化傳統的認識。

(二)依據課程綱要,整合規劃學生本土語言課程聽、說、讀、寫能力,並融合十二年課程綱各領域課程,落實以臺灣為主體之本土化教學,讓學生能在臺灣母語日活動中做深度學習,深刻感受臺灣母語之美,進而建立愛護鄉土、關懷社會與自然之人本情懷。

(三)期使學生皆能經由學校精心設計的臺灣母語日活動,充分讓學生在趣味化、生活化的過程中,增進學生對本土語言、歷史、地理、自然及藝術的認知,進而加以傳承、創新,期許日後成為延續文化香火之新動力。

(四)培養學生對各族群文化的了解與尊重,使之皆能以開闊心胸、宏觀視野,了解、欣賞臺灣各族群語言、文化、傳統技藝之精髓,使其能尊重多元文化,促進社會和諧。

(五)讓家長與社會大眾,能經由活動了解學校推行本土語言之現況,並強化家長在家中使用臺灣母語之動機,實際有效擴大語言使用環境,讓家庭與社區再度成為本土語言成長茁壯的大本營。

三、實施原則:

(一)本校臺灣母語日使用之母語考量學區之特色及背景,選定以臺語、客語、原住民語實施之。

(二)活動內容以生活化、趣味化、統整化為原則,形式、理念、結構、活動方法,都能隨領域之特性而轉變,讓「教」與「學」雙向同時進行學習。

(三)本土語言之教學目的在使學生更加豐富其日常生活,故在活動過程均強調「生活接觸、活動參與」,經由學習、討論、統整後實際建構知識。

(四)藉由不同活動內容來展現學生學習成果,有效豐富本土語言學習內涵,並讓學生在活動中建立『人親、土親、文化親』的深刻體認。

(五)學校行政人員、教師以身作則,用母語作為公共語言、學術語言,在校園中充分使用,成為學生表率。

四、本校「臺灣母語日推動小組」與職掌

職稱成員
組長 校長
副組長 教導主任
承辦人 研究組長
組員 六年級學年代表
 五年級學年代表
 四年級學年代表
 三年級學年代表
 二年級學年代表
 一年級學年代表
 科任代表

五、本校臺灣母語日各項工作實施期程:

活動項目辦理時間備註
1考量本校學區之特色及背景,選定以臺語、客語、原住民語實施之。5月調查學生本土語言選課情形
2

 

臺灣母語日實施內容8月至翌年6月整合本土語言課程教學,配合當天教學領域或活動中與本土教育有關之內容規劃活動主題。
3臺灣母語日實施推廣項目8月至翌年6月
4定期召開相關會議檢討8月至翌年6月定期課程相關會議中進行檢討工作進度與實施情形。
5辦理臺灣母語日實施成果彙集6月

 

六、本校臺灣母語日課程計畫推廣實施時間與項目:

(一)實施時間:

學校訂定每週之星期二為台灣母語日的推廣教學活動。

(二)實施項目:

1.親子共學

利用本土語言現有課程,鼓勵親子共學,強化家長在家中使用本土語言之動機。

鼓勵家長與學生在家使用母語交談。並於假期中辦理親子母語共學育樂營。

鼓勵家長或愛心志工利用晨光時間協助教師進行本土語言教學活動。

2.廣播教學

晨間活動母語教學或廣播播放。

下課時間本土語歌謠播放。

整潔活動時間本土語歌謠播放。

3.辦理本土語言學藝競賽

辦理學校本土語言演說及歌唱比賽,展現學生學習成果,優勝學生安排於兒童朝會或公開場合表演,讓學生能互相觀摩學習。

4.辦理本土語言才藝或社團表演

邀請學校教師及外聘本土語支援教師指導本土母語才藝或社團指導(如話劇、說故事、相聲、歌謠……等),並於兒童朝會或公開場合表演,發揚本土語言文化。

5.本土情境營造

於校園之教學板及廊柱壁面佈置本土俗諺及生活用語,以每週一句方式實施教學,提升境教功能;母語日當天下課時間及日常生活對話、打招呼、接待訪客等,以母語應對為原則。

6.擴大母語使用環境

鼓勵教師於各領域教學酌予使用母語實施教學活動,落實推動本土語言。行政人員及教師於行政會議及校園公共場合多元使用母語,以身作則,推動本土語言。

 七、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並依會計程序辦理核銷。

 八、預期成效:落實母語學習生活化:透過臺灣母語日之推廣,期能讓學生除在正式課程接觸母語學習外,也能將母語之學習融入學校日常生活及活動中。

九、獎勵: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