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海洋法公約第101條–
海盜行爲的定義
A→私人船舶或私人飛機的船員、機組員或乘客
爲私人目的對下列物件所從事的
任何非法的暴力、扣留或掠奪行爲:
(1)在公海上對另一船舶、飛機或裝載之人及財務
(2)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地方對船舶、飛機、人或財物
B→明知船舶或飛機爲海盜船舶或飛機而自願參加
C→教唆或故意便利上述行爲[@more@]
105條
在公海上每個國家均可扣押海盜船舶或飛機和逮捕機組人員、扣押財物。
扣押國法院可判定應處的刑罰及行動、但受善意第三者權利的限制。
海盜罪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明定的萬國公罪,
是公海上的過街老鼠,任何國家都有權加以制裁。
但在現實上,為何世界各國都拿海盜沒轍?
索馬利亞在那裡?
索馬利亞全稱索馬利亞聯邦共和國(索馬利亞語,阿拉伯語),
是東非國家之一
索馬利亞的地理位置,居於地中海與印度洋的亞丁灣之南,
是各國貨輪出入蘇伊士運河的必經海路。
由於索馬利亞內戰連連,教育、社會體系已崩潰多年,
當地人民自20世紀以來即以海盜為業;每年勒索各國商船,
金額難以估計,已致聯合國對索國海盜基地展開調查。
索馬利亞海盜們認為自己是「海岸防衛隊」,
自稱為保護處於無政府狀況下的索國海域利益與海洋生態而進行自衛行為。
索馬利亞海盜問題應如何解決較好呢?
除了東非海域之外,世界七大洋還有哪裡有海盜肆虐?
到底全世界海盜在哪裡?你知道嗎?
台灣漁船穩發16號為何會遭刧持?是誤入索馬利亞海域嗎?
還是在遠離索國海岸的公海無害通過,卻被無辜打劫?
台灣政府的漁政和海事、軍事單位,面對海盗威脅本國籍船隻
,有什麼解決方案和選項?一但船隻遇劫,船東只能自認倒楣乖乖付贖金嗎?
有無外交或政治的其他管道?
就之前媒體採訪被遭刧持船長,告訴記者說,
當台灣漁船遇到這些海盜,就只能乖乖的付錢,
國內雖有稱要派軍艦維護漁船安全 ,但是根本沒有,且一點辦法也沒有
只能任人宰割。世界各國紛紛派遣軍艦進入索國危險海域,
甚至以美國為首的北約與西方盟國,
更針對索國海盜威脅編組了聯合保安行動護航艦隊,
而未參加聯合行動的國家如中國與俄羅斯等,
也紛紛派出自己的軍艦護航國籍船隻。
曼玉評論:台灣雖在外交面對許多困境,但各國為了保護其漁船安全,
紛紛派出自己的軍艦護航國籍船隻同時,
台灣漁民就只能坐以待斃嗎?
政府仍需積極努力想出解決方案,(是否可透過非官方管道一些組織協助或……
畢竟保護人民安全是國家最重要任務之一。
資料來源: 聯合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