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繼承篇(應繼分|特留分)

*問題:一紙遺囑可以解決長榮集團接班爭議?

*繼承分為:應繼分|特留分。

*特留分又分:若子女是1/2;兄弟與祖父母只有1/3。

*為何會有應繼分與特留分,在我國民法設計,則是為了保障在世的另一半、子女。

(此主題分別編有PPT、影片、閱讀學習單, 需要者自行下載)

**投影片解說

投影片的第四張圖,老師們可以設計成「閱讀理解的讀圖」能力

將第四張投影片投出,然後要學生找出「應繼分與特留分」不同在那?

如此很能考驗學生思考。

PS:記得將投影片四,下半部遮起來,因指示立牌中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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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用政論節目1:30影片,來說明之。
*顧立雄與黎建南解說:長榮集團張榮發先生繼承問題。

**閱讀理解學習單練習

結論:國中生在民法繼承篇只需要學會,下列前兩項概念即可

1、家人過世留下遺產,男女生皆有繼承權,在我國法律有明確保障,與台灣一般傳統習俗中,只有男生才有繼承權,女生沒有,這點需要澄清。

2、長輩在生前已立下遺囑說要全部給誰,都是不可以,因民法繼承篇內皆有明確規定保障直系血親、另一半等法條。

3、我國民法是無法像國外,死後要將我遺產都給貓或狗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