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十餘年努力,更在新型流感似將肆虐之際,能加入WHA活動,是有春光滿面之理由。然於開懷稱慶之際,政府似乎完全無視,甚或刻意忽視,此種參與安排對國家國際地位與國際組織參與之法律衝擊。[@more@]
在WHA中,同樣是觀察員,差異甚大。目前觀察員,分成三類:第一類「非會員國觀察員」,僅有教廷,雖非世衛會員,然而是「國家」;第二類是「根據衛生大會決議邀請觀察員」,有巴勒斯坦先例,因為巴解組織究係國家抑非為國家,仍有所爭執,是以需經大會邀請,作特殊處理,亦因如此,保有彈性解釋空間;第三類是「觀察員」,原則上單純根據幹事長與其相互間安排,由秘書長邀請,有馬爾他騎士團、國際紅十字會、國際紅十字暨新月聯盟等等,其地位為「非國家」,無任何模糊解釋空間。
葉署長所收邀請函,僅提及「作為觀察員」,應是以第三類觀察員參與,不是「國家」,沒有解釋空間。
另一造成對國家主權損害是參與安排流程,此一流程再確認「一個中國」,「台灣參與由中國決定」,而政府竟然接受?
從現實面觀察,政府不可能要求中國讓步,既是強人所難,亦不切實際。然而如上所指出,同樣觀察員,藉由大會通過決議邀請模式之觀察員,可使台灣參與有解釋空間;對中國而言,仍有將台灣解釋成「非國家」之可能;台灣亦保有自我解釋空間。
方今排除此種安排,完全落實二00五年諒解備忘錄的「一個中國政策」,由中國與秘書處協商,再發函邀請台灣,名稱雖為Chinese Taipei,然此已無關台灣國際人格解釋空間矣。非惟無益於獨立國際人格之提升,甚至將使其他本來已經是以Chinese Taipei名義加入之國際組織,同樣會遭定位為「一個中國原則」下之參與,影響所及,當思有以因應。
從全然隔絕到能有所接觸,顯然政府很努力,中國有善意,就此而言,確是「突破」。然若分析目前安排模式,則中國不僅為德不卒,甚至包藏禍心;而其對主權衝擊之疑慮,政府仍顧左右而言他,著實令人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