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制度》國民年金制 4大保障須知 2008/10/13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國民年金保險制度本月開跑,大考中心上月底公布的公民與社會參考試卷立刻入題。國民年金基本概念,如採強制投保、屬於要付保費的「社會保險」,及享有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與喪葬給付等四大保障,不能不知。[@more@]
台南女中公民老師陳正益指出,高一上學期公民課主要上社會學,課程編排採「同心圓」的方式,先上心理學,談人格、自我的形成,再擴及到性別、婚姻與家庭、社區、社會團體、族群與文化等。
其中性別平等、家庭結構的變遷與家暴、因眾多外籍配偶衍生的族群文化問題、非營利組織、社區營造,都是熱門考題。
剛開辦的國民年金,凡年滿25歲、未滿65歲,未參加軍、公、教、勞、農保,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470萬人全部納保,是台灣邁向「全民有保險」的象徵,也很可能入題,大考中心公布的研究及參考試卷,都有相關題目。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政府之所以要制定國民年金,是著眼於家庭功能式微,加上人口高齡化、少子化的趨勢,愈來愈多老人沒有兒孫奉養,晚年生活沒保障,才要推動國民年金這種「社會保險」。
陳正益指出,高三選修公民(學測不考)第一課「現代社會與社會安全制度」,更直接介紹到國民年金等相關社會安全制度。考生要區分「社會保險」與「社會救助」這兩種不同的社會安全措施,社會保險指由大眾共同承擔風險,但個人要付保費的制度;社會救助通常指不用付保費,對特定弱勢族群的補助或照顧。
國民年金開辦另一項重要意義,是讓多數未在職場,除了健保外,沒有其他保險的家庭主婦都納入保障,年滿65歲也可按月領到老年年金,婦女權益獲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