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生編班原則

依縣府來函(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00011364號),針對轉學生之編班原則補述如下:「編班作業完成後補報到之新轉學生,各校應公開抽籤分配就讀班級,依性別之不同編入學生人數較少且同性別人數較少之班級,以求各班學生數達於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