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時間規畫表

以全年利用為原則,3~6月以及9~12月辦理戶外教學活動為主之利用時間,7、8月辦理各類暑期過夜活動、12、1及2月,主要為室內型態活動,提供保育、文化、教育等研討會之利用。

日期

活 動 內 容

星期一

活動聯繫、教材準備、場地維護、當週預約課程內容演練

星期二

一、學生一日戶外教學,受理順位:

1. 本縣國中、小學生

2. 外縣市國中、小學生

3. 高中職

4. 大學院校

二、環境教育推廣研習活動:

1. 學校教師

2. 本縣各機關人員

三、社會大眾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一、鄉民、縣民及社會大眾:主題活動、環境解說、特別企劃

二、專業研習(學校教師、本縣各機關人員、志工培訓)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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