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時間規畫表
以全年利用為原則,3~6月以及9~12月辦理戶外教學活動為主之利用時間,7、8月辦理各類暑期過夜活動、12、1及2月,主要為室內型態活動,提供保育、文化、教育等研討會之利用。
日期 | 活 動 內 容 |
星期一 | 活動聯繫、教材準備、場地維護、當週預約課程內容演練 |
星期二 | 一、學生一日戶外教學,受理順位: 1. 本縣國中、小學生 2. 外縣市國中、小學生 3. 高中職 4. 大學院校 二、環境教育推廣研習活動: 1. 學校教師 2. 本縣各機關人員 三、社會大眾 |
星期三 | |
星期四 | |
星期五 | |
星期六 | 一、鄉民、縣民及社會大眾:主題活動、環境解說、特別企劃 二、專業研習(學校教師、本縣各機關人員、志工培訓) |
星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