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上學期班親會宣導家庭教育活動-祖孫週活動及祖父母節
102學年度上學期桌球班後援會宣導家庭教育活動-祖孫週活動及祖父母節
102學年度上學期親師座談會~班級經營及教育理念交流
家長成長課程-從心扮演親職(1)做為一個父母要懂得停、收、等、慢四大要訣……
102家庭教育年活動公告
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簽到,開會通知及開會照片102.9.5
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會議紀錄102.9.5
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會議紀錄
- 時間:102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4時
- 地點:2樓教師休息室
- 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 主席致詞:(略)
- 業務報告:
1.宣導-每年八月第四個星期日為祖父母;今年102年10月13日至102年10月19月為祖孫週。
2.家庭教育年第三季主題為「代間傳承季」,將於親師座談會宣導敬老活動,並於班級實施相關課程。
3.家庭教育課程每學期至少需實施四小時(六節課),請各學年協助繕寫課程教案(非融入課程),並於實施後留下學生學習成果及活動照片。 - 討論提案
主題:通過「102學年度家庭教育工作計畫」
說明:請各業務單位檢視本年度工作計畫,並請於進行相關活動後,將資料交由課程組彙整,單位間亦請隨時保持密切聯繫,相互支援,以求工作順利進行。
辦法:修正並通過「102學年度家庭教育工作計畫」
決議:通過。 - 臨時動議:無
宜蘭國小推展家庭教育工作計畫
經宜蘭國小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102.9.5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一、配合家庭教育法第十二條暨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辦理。
二、宜蘭縣各級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要點。
貳、目的:
一、透過各種教育活動和課程,涵養家庭親子互動關係,健全家庭功能。
二、加強學校與家庭之聯繫,提昇家長「親職教育」及學生「子職教育」知能。
三、加強單親、隔代、新住民及身心障礙家庭的協助及輔導。
參、實施原則:
一、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辦理親職教育。
二、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的內涵,經統整家庭教育法所指稱之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教育、倫理教育、婚姻教育、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及其他家庭教育事項等項目。
肆、實施內容:
實施期間 | 實施項目 | 內容說明 | 主辦單位 |
8月 | 研擬計畫 | 訂定工作計畫 | 教務處 |
8月 9月
9月—6月 9月—6月 9月—6月 4月 5月—6月
9月—6月 | 宣導 家庭教育 |
| 教務處、任課教師 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教務處 學務處 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 總務處 |
1月—3月 4月—6月 7月—9月 10月—12月 | 教育部「家庭教育年」四季主軸活動 |
3.辦理「代間傳承季」活動 4.辦理「幸福婚姻季」活動 | 教務處、學務處 |
8月—6月 | 辦理 教師研習 |
| 教務處 |
9月—1月 | 辦理 家長成長班 |
| 教務處、學務處 教務處、學務處 |
經常性 | 規畫 課程活動 |
| 教務處、任課教師
學務處、教務處 任課老師 教務處 教務處 |
經常性 | 提供 相關資源 |
| 教務處、學務處 |
經常性 | 規畫 校園環境 |
| 總務處 |
伍、經費來源: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陸、本計畫經「宜蘭國小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決議,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
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