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力行國民小學104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壹、宗旨
為加強推行本校學生語文教育,提昇對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以期蔚為風氣,而收宏揚文化績效,特舉辦本競賽。
貳、依據
一、宜蘭縣語文競賽實施辦法
二、宜蘭市語文競賽實施辦法
三、力行國民小學104學年度校務計畫
參、承辦處室:本校教務處
肆、參賽年級:本校ㄧ至五年級學生
伍、競賽內容、規定及評判標準:
一、演說:
1. 語音(聲、韻、調、語調):占百分之四十五。
2. 內容(思想、結構、詞彙):占百分之四十五。
3. 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十。
4. 時間:每人限四至五分鐘。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總分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二、 朗讀:
1. 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五十。
2. 氣勢(句讀、語調、文氣):占百分之四十。
3. 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十。
4. 時間:每人均限四分鐘。聽到鈴聲,應即下台。
5. 內容:以國語課本或精選文章為題材。題目均在每位競賽員登台前八分鐘當場親自抽定。可攜帶字典。
三、作文:
1. 內容與思想:占百分之五十。
2. 結構與修辭:占百分之四十。
3. 書法與標點:占百分之十。
4. 時間:限九十分鐘。
5. 題目現場公佈;語體不限,但不得以詩歌、韻文體寫作。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
四、寫字:
1. 筆勢與功力:占百分之六十。
2. 整潔與美觀:占百分之四十。
3. 正確與迅速: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三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一字扣二分。
4. 時間:限四十分鐘。
5. 書寫題目均當場公佈,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
五、字音字形:
1. 各組均為二百字(字音一百字、字形一百字),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塗改不予計分。
2. 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 .五分,塗改一律不計分。分數相同者,以正確美觀以評定優勝。此項目採用教育部公布之「一字多音審訂表」(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台八八語字第八八0四四四一一號函)為準。
3. 時間:限十分鐘。
六、國語說故事:
1. 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五十。
2. 氣勢(句讀、語調、文氣):占百分之四十。
3. 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十。
4. 時間:每人限三至四分鐘。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總分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參賽者故事內容請各班自行決定,上台後不得看稿】
七、閩南語朗讀:
1. 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五十。
2. 氣勢(句讀、語調、文氣):占百分之四十。
3. 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十。
4. 時間:每人均限四分鐘。聽到鈴聲,應即下台。
5. 內容:以教育部公布之朗讀文章參考選輯為題材抽選3篇公布【見附件一】,參賽者
請於指定題目中自選一題參加,不再抽題。【比賽時使用教務處所提供之朗讀卡上台】
八、硬筆字:
1. 筆勢與功力:占百分之六十。
2. 整潔與美觀:占百分之四十。
3. 正確與迅速: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三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一字扣二分。
4. 時間:限四十分鐘。
5. 書寫題目均當場公佈,一律以鉛筆書寫楷書。
陸、錄取名額及獎勵:各年級各組錄取前三名,朝會時由校長統一頒獎,並擇優參加學校語文培訓。
註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月13日止,並請將報名表逕送教務處教學組。
註2 : 競賽時間為10/19~10/26,實際比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柒、本實施要點經校長核示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附件一
- 請一至五年級各班老師填妥報名表,於10/13(星期二)下班前擲回教務處教學組,謝謝您的配合!
- 一~三年級每班二名學生參加。
- 四、五年級每位學生最多參加兩項,每項比賽每班二名學生參加。
- 參賽選手之上台編號抽籤日期: 10/15(星期四)早上於司令台抽籤。
5. 請老師提醒參賽選手務必於比賽前十分鐘至指定地點準備。
6.演說題目如下:(比賽當日抽題)
四年級
1.最特別的一節課 2.我最感興趣的卡通人物 3. 我的珍藏品
五年級
1.這一次我終於成功了 2.我最想成為的人 3. 我最期待的一份禮物
7.閩南語朗讀篇目:【自選一題參賽,但同班級之參賽者題目不得重複】
*音訊檔及篇目內容電子檔請至網路硬碟-教學組下載】
1. 運動的好處 2. 火車 3. 放學了後
班級: 年 班 指導老師: | |||
競賽項目 | 參賽學生1 | 參賽學生2 | 備註 |
寫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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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音字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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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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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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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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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語朗讀 |
自選篇目: |
自選篇目: | 自選篇目 請填號碼 |
國語說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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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年級 |
硬筆字 |
|
| 1-3年級 |
8.報名表如下,填妥後請沿虛線撕下繳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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