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各級學校聘僱外籍語文教師應備文件:
一、應檢附擬任課程合格教師或所屬國之合法證明文件影本
二、第一次申請者,需檢附班級數證明影本
三、學校聘僱外籍教師超過員額者,另需檢附當年度聘用外籍教師員額函、課程計畫及「高中以下學校外國語文教師員額審核表」
細則請參考附件公文。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2月7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060502673號
公文二:1060220_教育部來文函轉勞動部申請外師規定-1.PDF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高字第1060015244A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