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3日
發文字號:府教課字第1040034004號
公文:1040303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2015群英行腳~大專英樂夏令營團隊進駐偏鄉學校服務媒合計畫申請手冊」3.12前.pdf
申請手冊:1040303「2015群英行腳~大專英樂夏令營團隊進駐偏鄉學校服務媒合計畫申請手冊」.doc
申請學校應提供志工適當住宿環境,配合參與共識營,並應優先推派學校英語教師協助志工團隊進行教學活動;申請營隊學生人數以一班20名至兩班60名為原則,補助額度為每校申請1班者至多補助12萬元,申請兩班者至多補助15萬元;出隊日期共五梯次,以志願填報申請媒合。
請有意願提出申請之學校,於104年3月12日(四)前繳交下列初選文件,免備文逕送本府進行初選(請勿裝訂),電子檔請寄送至kurs@mail.e-land.gov.tw :
A.附件一之1:初審申請手冊封面請確實完成檢附資料確認表後,交至各地方政府進行初選(請勿裝訂);
B.附件二:國中小學營隊申請學校基本資料及初審意見表(表末初審意見由本府審查填寫);
C.附件四:媒合同意書(一式2份);
D.附件五:授權同意書(一式2份);
E.附件六:防颱人員職責表。
F.附件七經費申請表尚不需於初審填報,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複審通過並完成大專志工團隊媒合後再行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