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2月5日臺教文(六)字第1030179257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目的、對象及內容:
(一)目的:提供我國資深優秀中小學教育者赴美參與為期5個月密集專業培育計畫,培訓期間並於美國推廣華語教學,加強當地華語學習環境。
(二)補助對象:符合旨揭計畫所列教師條件,且已從事教學至少5年之中小學全職教師1名。
(三)旨揭計畫由教育部首次補助辦理,獲選教師於赴美期間應辦理下列事項:
1、修習大學部(進階)或研究所課程(接待單位提供相關學術支援)。
2、設計並完成Capstone Project(範例:http://www.fulbrightteacherexchangeorg/capstone-project-da/international-capstone-project-samples);此計畫須與華語教學相關。
3、在當地學校觀察教學並與其他參與者組隊示範,以及(或)舉辦研討會或工作坊;主題須與華語教學相關。
4、參與其他教學相關活動。
(四)獎助項目包括:
1、當地國接待學校進修學費,自明(104)年8月至12月,計5個月。
2、我國至任教地最直接航程往返經濟艙機票乙張及行李補助費計新臺幣2萬元。
3、當地國接待學校住宿津貼及每月生活費補助。
(五)申請辦法及截止日期:
1、本(103)年12月22日前於線上填妥申請表,並上傳相關文件檔。申請說明及申請表詳如:http://www.fulbright.org.tw/application。
2、完成線上申請後,請將下列紙本文件於103年12月22日前寄至該會(郵戳為憑):
(1)完整列印出線上申請表(英文填寫,若需上傳中文相關文件,請自行備註英文說明)。
(2)中文簡歷(請包含手機號碼以方便申請過程中連絡補件)。
(3)三封英文推薦函。
(4)英文在職證明,可證明全職教學經驗至少已滿5年或於104年8月以前滿5年。
(5)最高行政主管同意函(中英文不拘,如已包含在英文推薦信中則可省略)。
(6)102年3月以後之iBT/IELTS成績單影本(iBT 79或IELTS 6.5以上)。若尚無成績單,請繳交103年12月31日前之報考證明。
(7)收件地址:10043臺北市延平南路45號2樓,學術交流基金會,傅爾布萊特交換計畫(DA)。
3、承辦人:林小姐(Lisa Lin),聯絡資訊如下:電話︰(02)2388-2100分機112。傳真:(02)2388-2855。電郵:fse@fulbright.org.tw。
(六)其申請資格、獎助規定及徵選程序等注意事項由學術交流基金會辦理並規劃之。
三、獲補助對象應配合教育部事項如下:
(一)自編教材及教案應以創用CC授權方式提供各界使用。
(二)應於計畫期滿後返國,並於返國後3個月內將赴美心得及成效報告,送交教育部備查。
四、旨揭計畫補助對象,係以公開遴選方式前往專題研究,請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4條留職停薪方式辦理赴美事宜,至渠赴美期間不予採計休假年資。另所屬年資非屬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8條之1規定得申請補繳退休撫卹基金費用之情形,爰不予辦理補繳退休撫卹基金及併計退休年資。
遴選流程:
請教師確認符合申請資格,並取得校方同意,最高行政主管同意函先由學校「校長」簽署,於系統完成登錄,並於103年12月22日前備齊完整申請資料逕自寄送給學術交流基金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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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宜蘭縣遴選:請於103年12月17日(三)下午五點前繳交【附件一】、【服務學校校長簽署之最高行政主管同意函(Leave of Authorization Form)】,送達為憑,逾時不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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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本府推薦 | 未獲本府推薦 |
經本府審查後,同意推薦教師1名,於12月19日(五)中午前通知錄取教師,email提供處長簽署之同意函掃描檔,請教師自行於12月22日(一)前上網登錄修改最高行政主管同意函資料。由本府12月19日(五)掛號寄出同意函正本予學術交流基金會。 | 如審查未獲推薦,以email通知教師,教師以原校長同意函申請,為自由報名參加之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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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時程參考(請以學術交流基金會通知為準): 104/1/5面試徵選(今年名額全國1名) 104/5/22行前說明會 104/8/1赴美 |
公文原文:1031205教育部來文學術交流基金會「傅爾布萊特卓越教學獎助計畫」.pdf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臺教文﹝六﹞字第1030179257號
宜蘭縣教育處轉知:1031210轉知傅爾布萊特卓越獎學金.pdf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10日
發文字號:府教課字第1030202361號
傅爾布萊特教學卓越獎助計畫內容:傅爾布萊特教學卓越獎助計畫.pdf
傅爾布萊特教學卓越獎助計畫宜蘭縣遴選說明及報名表:傅爾布萊特教學卓越獎助計畫宜蘭縣遴選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