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自造教育示範中心:學生課程服務規範

1、本學生課程服務申請原則上以一個班級為單位,班級人數少於10人之班級,建議以年段來做申請,但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25人。2、若是兩班合併申請,盡量以同年級來申請,並以相近年級來做合併上課。例如:五與六年級、三與四年級,不建議四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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