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考獎勵標準:
一、成績優異:
依本校「定期考獎勵辦法」規定,定期考學科(國文、英文、數學、自
然、社會)平均達90分以上或PR值達90以上頒發獎狀。

二、進步獎:
進步比最高次成績達5%(5個PR)以上且平均分數達50分以上者;另平均80
分以上只需進步達3%(3PR)以上頒發獎狀。

111(下)第三次定期考一、二年級成績優異連結、進步獎連結

 

模擬考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