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有興趣的教師,可以在此下載人權"法治教育"和"網路大補丸powerpoint"
[@more@]
這個月接下的一個case,
原本也沒想太多,只是覺得可以做,我就做看看,
宋老師給了我這個機會.讓我試試看用powerpoint做成一個與人權教育有關的powerpoint,
而且這是個分享資料,需要放著就能夠讓每個使用的老師都能夠自動播放,
不必老師一個一個點簡報檔.
思考了一陣子,也著實給自己一些小小的壓力,
但是有做,不是做得挺漂亮的,一來時間很短又緊奏…….再加上重新去認識Powerpoint,
其中經歷了與人權種子教師們的對話,以及一點壓力,更點醒了我一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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嚐試是帶動自己往前走的動力,
腦子想著要如何呈現,
先找扯鈴隊的小朋友來錄個音,
待想法有個譜後,便展開我的powerpoint之旅了.
從一開始很簡單的資料呈現,
到中間純"自訂動畫"的使用.
到最後自己的拍版定案,決定加了一些動畫穿插,
也讓漸漸對此事,產生了一點"心流"出現.
還需要做些修改,
只是不知自己做的東西適不適合想使用的老師使用.
我所取得的資料來源,便是
98年第二季宜蘭地方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有獎徵答
(想參加的,可以多加利用喔!)
我先行在班上讓小朋友看一下,
這些二年級的小朋友,還真的可以懂裡面的意思,因為我做得很簡單,
只是小二的小朋友們都發現答案都在同一邊,
所以我回來後,便把答案的方位改了一下,
也許比較不會被他們發現,答案的破綻呢!
連扯鈴隊的哥哥們也這樣跟我提出抗議及建議呢!
還問"老師!為什麼聲音那麼小?"……A…我也不知道,也許在家裡處理時是很大聲的,但在學校時,硬體設備放出來的聲音,需要調得很大聲才行.
因為攸關他們聲音的版權.他們會提供我一些問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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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版權,在這次開會時,與老師有些對話,致使我對音樂的使用有一些釐清,
因為blog會播放一點音樂,讓人緩和心情,
但是連結的方式,會引起一些爭議,
也就是檔案放在自己的blog與檔案做外部連結(語法的使用)
這兩種狀況是瀏覽者沒有什麼差別,但對於blog擁有者有很大的法律權限,
因為放在blog的音樂就牽涉到版權的問題,可是外部連結只是連一個路徑到別人的blog中,
但最好是有版權的,只是時下的網路正夯,這些爭議點很難讓智慧財產權者與使用者有很清楚的共識,
就像那天,我們討論到"到底版權是智慧財產權被侵犯了呢?還是智慧財產被使用者分享了呢?"
因為我不是法律人,而且我喜歡"分享"的感覺,
所以讓我對於智慧財產權被侵犯的說法,會被我忽略掉,
雖然許多觀念還需慢慢釐清,但是自我保護還是很重要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