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小個案認輔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本縣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校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鼓勵教師志願輔導適應困難學生及行為偏差學生,協助其心智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順利成長與發展。
二、提供教師從事輔導工作管道,並引進教師專業進修研習,提昇服務品質,促進教師教學與輔導並重。
參、實施方法
一、成立認輔工作執行小組。
二、凡具輔導熱忱之教職員工均得遴聘為認輔教師。
三、執行小組篩選校內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或藥物濫用學生為認輔對象。
四、每位教師以認輔一至二位學生為原則,最多不得逾三位。
五、級任導師優先認輔該班學生。
六、認輔教師為無給職。
七、認輔教師與認輔學生對照表:(如附件)
肆、執行事項
一、召開認輔工作執行小組會議,擬定工作計畫,討論執行及考核事宜。
二、鼓勵教師志願參與認輔工作。
三、選擇編配接受認輔學生。
四、規劃安排認輔教師參與研習,接受專業督導。
五、策劃個別輔導、團體輔導及個案研討會之實施。
六、受輔導學生資料遵守保密原則妥善保管與運用。
伍、認輔教師工作事項
一、建立個案資料:請級任導師提供並填寫個案基本資料。
二、與認輔學生晤談:每月至少一次。
三、電話關懷認輔學生:每月至少一次。
四、實施家庭訪視:有必要時進行,平日亦可用電話與認輔學生家長溝通。
五、參與輔導知能研習與個案研討會:配合教導處規劃進行。
六、記錄輔導過程,摘記晤談內容。
陸、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