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家庭教育活動

1-1-1 金岳國小110學年度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設置要點暨委員名冊

宜蘭縣金岳國小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一、本校為推動家庭教育,規劃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特設置「宜蘭縣金岳國小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

二、家庭教育委員會任務如下:

1.統整學校各相關資源,擬訂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落實執行並檢核其實施成果。

2.規劃並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之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及活動。

3.推廣家庭教育相關教材之應用。

4.整合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及人口教育之宣導。

5.協調學校與社區家庭教育交流及合作事宜。

三、家庭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九人,均為無給職,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由校長、教師代表、家長及社會專業人士組成。主任委員由校長兼任之,其中單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家長代表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原住民或身心障礙或低收入戶或新移民學生家長代表至少一人。

四、家庭教育委員會每學期應召開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經主任委員認為必要或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主任委員不克出席時,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理。

五、家庭教育委員會應將委員會之會議紀錄及執行成果建冊列檔。

六、本委員會組織與職掌如下:

職          稱姓名職                務
主任委員兼主席校長

施麗霞

主持委員會各項工作。
委員兼執行秘書教導主任

郭芷涵

1.統整學校各相關資源,擬訂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2.落實執行並檢核其實施成果。

委員教師

蔡少琪

1.規劃並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之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及活動。

2.推廣家庭教育相關教材之應用。

委員教學組長

陳佩歆

執行年度計畫中與處室業務相關活動
委員兼輔教師

郭少儀

協助推展年度計畫中各項工作。
委員教師

陳念慈

協助推展年度計畫中各項工作。
委員家長代表

卓孝文

協調學校與社區家庭教育交流及合作。
委員家長代表

曹光輝

協調學校與社區家庭教育交流及合作。
委員家長代表

張傑

協調學校與社區家庭教育交流及合作。

七、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蔡少琪           主任: 郭芷涵         校長:施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