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金岳國小100學年度新生家長座談會融入學生藥物濫用防制實施計畫

宜蘭縣金岳國小100學年度新生家長座談會融入學生藥物濫用防制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    本校100學年度校務計畫

二、    本校九年一貫學校課程計畫

貳、  實施目的:

一、    提拱新生家長協助子女儘早適應學校生活的策略與方法。

二、    加強親師溝通聯繫,結合家庭力量以提昇學校教育的成效。

三、    運用社區資源,促進學校與社區良性互動,塑造學校成為文化社區。

參、  實施方式:

一、    日期:100年8月30日【星期二】

二、    時間:下午1時30分至2時40分。

三、    地點:本校風雨教室及會議室。

肆、  活動流程:

時間

活動名稱

活動內容

主持人

活動地點

1:30~1:50

迎新典禮

迎接新生開幕儀式、迎新典禮序舞(高年級街舞表演)

周文明校長

風雨教室

1:50~2:10

自我介紹

新生自我介紹

陳綠曼老師

風雨教室

2:10~2:20

新生見面禮

頒贈教育部閱讀齊步走書籍

陳綠曼老師

風雨教室

2:20~2:40

親師連結

學校提供校內重要行事(作息時間以及新生學童應注意事項) 、各處室重要事項宣導,反詐騙、反霸凌、反毒……等教育宣導、親師意見交流

周文明校長

會議室

伍、  本計畫陳校長審核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金岳國小100年度維護學生校園安全實施計畫

宜蘭縣金岳國小100年度維護學生校園安全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

   (二)教育部推動「健康校園」落實防制藥物濫用暨黑道勢力介入校園執行計畫。

   (三)教育部改善校園治安—倡導友善校園啟動校園掃黑實施計畫。

   (四)本校100年度學生藥物濫用防制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落實學校藥物濫用防制教育宣導、清查、輔導工作,並結合社區相關資源及專業醫療、輔導機構,有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達成「健康校園」之目標。

   (二)維護校園治安,有效防制校園暴力、霸凌、藥物濫用及黑道勢力介入校園,以建立純淨祥和的「友善校園」,營造和諧學習環境。

三、組織:

    本校成立校園安全維護小組,組織表如下:

職稱

姓名

工作執掌

校長

(召集人)

周文明

1.綜理與督導小組運作。

2.召集小組召開定期會議或臨時會議。

3.代表對外發言或指定發言人。

教導主任

陳國傑

1.負責校園安全維護知能融入課程之規劃與實施。

2.負責校園安全維護研習。

3.負責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落實通報。

總務主任

鄭愛玲

1.負責定期檢查校園設施、設備與飲水之檢驗。

2.負責管理校園門禁安全,避免可疑人士侵入校園。

3.設置監視器與保全,加強校園安全維護。

4.不定期辦理校園安全檢測,全面掌握校園危險死角。

5.強化役男落實校園巡查工作,協助預防不法份子入侵校園肇生事端。

6.負責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落實通報。

教務組長

魯木ž伊木伊

1.協助校園安全維護知能融入課程之實施。

2.協助校園安全維護之宣導與訓練。

學務組長(六忠導師)

徐嘉珍

1.協助校園安全維護知能融入課程之規劃與實施。

2.負責校園安全維護之宣導與訓練。

3.設置投訴專線、申訴信箱,安排專人輪值接聽、受理。

4.負責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落實通報。

5.負責對於生活適應、學習適應、心理適應困擾之學生建立檔案,規劃協助輔導措施,有效輔導高關懷群學生。

6.結合校內外資源,評估學生個案轉介輔導與追蹤事宜。

輔導老師(二忠導師)

李幸玟

1.負責對於生活適應、學習適應、心理適應困擾之學生建立檔案,規劃協助輔導措施,有效輔導高關懷群學生。

2.結合校內外資源,評估學生個案轉介輔導與追蹤事宜。

一忠導師

陳綠曼

1.負責對於生活適應、學習適應、心理適應困擾之學生建立檔案,規劃協助輔導措施,有效輔導高關懷群學生。

2.結合校內外資源,評估學生個案轉介輔導與追蹤事宜。

三忠導師

李秉澔

1.負責對於生活適應、學習適應、心理適應困擾之學生建立檔案,規劃協助輔導措施,有效輔導高關懷群學生。

2.結合校內外資源,評估學生個案轉介輔導與追蹤事宜。

四忠導師

莊志強

1.負責對於生活適應、學習適應、心理適應困擾之學生建立檔案,規劃協助輔導措施,有效輔導高關懷群學生。

2.結合校內外資源,評估學生個案轉介輔導與追蹤事宜。

五忠導師

陳佩歆

1.負責對於生活適應、學習適應、心理適應困擾之學生建立檔案,規劃協助輔導措施,有效輔導高關懷群學生。

2.結合校內外資源,評估學生個案轉介輔導與追蹤事宜。

校護

黃怡禎

1.負責學生緊急事件或傷病處理相關事宜。

2.負責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落實通報。

幹事

簡玉春

負責相關經費核銷。

家長代表

卓孝文

協助學校校園安全宣導與維護事宜。

四、實施方式:

   (一)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落實三級預防)

      1.認知:強化師生、家長對毒害、藥物的認識

(1)充實教師藥物濫用防制知能。

(2)加強家長或社區宣導活動。

(3)舉辦「藥物濫用防制」認知檢測,訂定獎勵辦法,提高正確認知率達90﹪以上,對於答錯率較高之題目,應加強宣教導正。

(4)運用社團同儕力量發揮正面影響力。

(5)運用「反毒宣講團」巡迴校園宣教,聘請精神科醫師、藥師、檢察官、觀護人及戒毒成功人士現身說法及媒體等方式加強反毒宣教效果。

2.查察:觀察學生,瞭解學生及篩檢評估

(1)暢通申訴管道:學校設置申訴專線、申訴信箱,由專人輪值接聽,受理學生、家長及民眾投訴資訊,確實且即時掌握校園藥物濫用事件。

(2)教師觀察評估:透過平日教學過程及學生反應,主動發覺學生精神情形,對學生行為異常且有可能濫用藥物者,應主動實施尿篩並予協助。

(3)結合校外會分區校外聯巡,加強查緝在外遊蕩學生。

(4)實施特定人員尿液篩檢。

(5)通報資料建立。

3.輔導:發現學生行為異常現象,即積極介入協助及輔導

(1)學業輔導:對於學業成績低落學生,協請導師配合擬定輔導作法,並引導學生適性發展,增強自我信心與能力,避免學生因成績低落,造成自暴自棄之情形而接觸藥物。

(2)相關處室透過相關課程、各項集會或綜合活動時間,辦理「拒絕誘惑的技巧」等訓練活動,以增強學生自我管理、保護能力。

(3)經觀察晤談、尿液篩檢或經檢警通知之藥物濫用學生,循「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並即由導師、輔導老師、學務人員、家長等共同組成「春暉」小組進行輔導,期於3個月內協助戒除。

4.通報:家長、警政單位及校安系統

(1)學校主動掌握訊息,並落實執行校安事件網路通報作業報知教育部校安中心;掌握媒體有關資訊,查證後實施輔導。

(2)建立學校與家長溝通管道。

5.處理:轉請戒治機構及輔導機構協助

(1)相關人員列入個案認輔,並追蹤輔導成效持續加強所屬「特定人員」及藥物濫用高危險群人員(中輟生或非法出入特種場所之學生)檢警與家庭、學校通報作業程序、後續反毒教育、藥物檢測、追蹤戒治、心理輔導、社區處遇、復發預防,同時選定高危險群之重點學校、篩選重點學生,建立正確觀念及強化其自主性拒絕毒品能力。

(2)新興三、四級毒品原料獲得、製造容易,罰責輕、利潤高、外觀多樣、學生辨別不易、銷售管道多元、師長家長辨識力不足,應與專業合作,同時引進社會資源進行協助,協力打擊新興毒品的滋生,以確保單純學生濫用、誤用或吸食毒品。

(3)學生藥物濫用個案,經輔導3個月後若仍未戒除,學校即結合家長,將個案轉介至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藥癮治療業務醫療機構、藥物濫用諮詢及輔導機構(網址:www.nbcd.gov.tw)賡續戒治,或視個案情況報請司法機關協助處理,以降低危害,預防再用。

   (二)防制黑道勢力介入校園,維護校園安全

      1.教育宣導

(1)結合警政單位辦理校園安全研習,增進教職員防制黑道勢力介入校園知識、處理與應變能力。

(2)依教育部「防制黑道勢力介入校園行動方案」落實辦理各項宣教活動(每學期至少一次),建立學生正確認知。

(3)與警察局保持密切聯繫,並協請警方於辦理校園安全相關講座或研習活動時,邀請轄區學校派員出席,俾利交換經驗互通資訊。

2.查察通報

(1)學校受暴力侵犯或發現不良組織吸收學生成員,應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落實「黑道介入校園」事件通報。

(2)與內政部警政署及各地方警察單位建立通報機制,加強學生參與不良幫派、
組織之通報措施,俾利學校實施輔導與預防。

(3)對於超越學校處理能力之重大校安事件,聯繫警方到校協助處理,密切與家長聯繫及做好保密措施。

(4)發現校園週邊學生經常涉足、聚集之不良(當)場所,主動提供警方,協助加強查察。

3.輔導作為

(1)建立校園預警制度,對於生活適應、學習適應、心理適應困擾之學生建立檔案,規劃協助輔導措施,以收預防重於治療,發展重於預防之功能。

(2)結合社區輔導人力資源,包括警政、法務人員、社輔機構社工員、衛生單位心理衛生人員、醫院心理治療人員、社區義工、學生家長、退休教師、公益組織及宗教團體、民間團體或個人等,建立支持性及矯治性輔導網絡,有效輔導協助學生,並成立危機處理機制,處理學校偶突發及緊急安全事件。凡查獲學校學生涉及幫派,立即透過危機處理機制緊急處理,並運作輔導網絡,引進資源,輔導涉案學生。

   (三)防制校園暴力及霸凌,維護校園安全

       1.發現階段

(1)暢通投訴管道:學校設置投訴專線、申訴信箱,安排專人輪值接聽、受理,並由校長親自督導。另接受學生或家長投訴電話或信函時,應將相關事件摘要及處理情形記錄陳核,經校長核章後留校備查。

(2)設計輔導課程:設計輔導課程,瞭解實際情形。

(3)教師觀察評估:透過平日教學過程及學生反應,主動發覺學生受凌情形。

2.處理階段

(1)成立防制專責小組,落實防制輔導工作。

(2)啟動輔導機制,針對不同對象施以不同之輔導方案:給予遭受暴力、霸凌學生、施暴學生及旁觀學生妥適輔導。

(3)依處理流程妥善處理校園暴力事件。

(4)轉介與結案:處理得宜者予以結案超越學校處理範圍者予以轉介。

3.追蹤階段

(1)相關人員列入個案認輔。

(2)與專業合作,必要時引進社會資源進行協助。

(3)檢視暴力、霸凌處理流程圖,作為改進參考。

4.防範不法校外人士侵入校園

(1)加強校園保全措施,設置監視器,強化保全(警衛)人員防範宵小及歹徒入侵知(技)能。

(2)不定期辦理校園安全檢測,全面掌握校園危險死角。

(3)辦理研習,並透過週會或各項集會時機,將安全教育融入相關課程,以強化教職員工、學生安全教育相關知(技)能。

(4)加強校園內及週邊巡查工作,防範不良分子侵入危及校園安全。

(5)於教育替代役役男在職訓練時機,建立役男維護校園安全觀念,強化役男落實校園巡查工作,協助預防不法份子入侵校園肇生事端危及師生安全及校園安寧。

(6)本校訓輔人員定期或不定期與警察機關密切聯繫,與警察機關建立暢通之聯繫管道,遇可疑或不法份子侵入校園時,即請警方協助處理。

(7)設置巡邏箱,協請警察機關定期、不定期巡邏,並於本校舉辦如校慶、運動會、園遊會、畢業典禮或其他校際活動等重點期間之校園內外巡邏安全維護工作。

(8)請警方加強學生放學後之社區巡邏,防制學生群聚滋生事端。

(9)暢通校安通報機制,遇危安情形,即通報警察機關、校外會、教育局、校安中心請求協助。

   (四)其他維護校園安全之作法

         1.硬體設備

      (1)校園內設置警示標誌及路障,緩和往來車輛速度,保護學童行走的安全。

(2)設置全校擴音系統,電話通訊系統,暢通全校聯絡管道。

(3)繪製校園安全地圖,分別設置警報警鈴求救系統、防盜防闖系統、錄影機監視系統,徹底消除校內死角。

(4)於各樓層定點設置消防器材,確保使用年限,發揮功能。

(5)定期檢查維修校舍窗戶、電燈、遊戲器材、自動鐵門等,注意燈火管制。

(6)注意用電用火情形,防止意外災害。

         2.學生安全防護教育宣導

(1)增進學生面臨危機之應變能力,定期實施防暴、防搶、防災、防火、防震及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教導學生自我保護的方法。

(2)辦理「親師法治教育」講座,籲請家長配合教導子女在校外或家庭應注意防範之事項,及緊急時自我保護的方法。

(3)平日利用兒童朝會或導師時間實施隨機教育,加強宣導各項安全要項。

(4)加強校外生活宣導,禁止學生進入不當場所。

         3.規劃學生安全相關措施

(1)建立學生上、下學動線及緊急聯絡電話檔案,隨時掌握學生在校及缺席情況,對未請假已逾上課時間者,由導師儘速電話聯繫家長或監護人查詢原因,做成記錄並報知訓導處處理。

(2)落實執行集中上、下學時間並編組路隊結伴同行,俾遇外來侵害時能互相支援協助。

(3)規劃家長接送區,籲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上、下學,保持上、下學時校園周邊的交通順暢以維護學生安全。

(4)編排交通導護制度,由導護老師於交通定點路口執勤,協助學童安全穿越馬路。

(5)繪製校園安全地圖,提醒學生該注意的地點。

(6)規劃安全走廊,結合社區人士共同守護學童安全。

           (7)加強門禁管制。

           (8)加強校園巡視。

           (9)辦理校安緊急事件演練,增進應變知能。

         4.特殊學生之瞭解與輔導

           (1)建立學生基本資料,調查特殊學生名冊,掌握動態、追蹤輔導。

           (2)導師與訓導人員密切注意學生行蹤、交友情形等,與家長保持密切連繫。

           (3)運用班級幹部掌握同學狀況,適時反應處理。

         5.落實學務工作

           (1)積極推展品德教育,建構校園倫理秩序。

           (2)推動人權法治教育,增進法律素養,維護校園人權。

           (3)推動正向管教,營造零體罰充滿愛及溫馨的校園。

五、預期效益:

    (一)落實藥物濫用防制三級預防措施,有效杜絕有害藥物入侵校園,確保學生身心健康,以達健康校園之目標。

    (二)透過有系統規畫、宣導、查察、處理、輔導..等多元方式有效維護校園安全,避免暴力、霸凌、黑道入侵校園事件的發生,以營造友善校園。

六、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金岳國小100年度學生藥物濫用防制實施計畫

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小100年度學生藥物濫用防制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94年8月15日教育部台軍字第0940111428號「防制學生

        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

  二、95年7月17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50030440號令修正發

      布「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

貳、目的:

    一、落實學校藥物濫用防制教育宣導、清查、輔導工作。

    二、結合社區相關資源及專業醫療、輔導機構。

    三、有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達成健康校園之目標。

叁、組織:

    本校成立藥物濫用防制輔導工作小組,組織表如下:

職稱

姓名

工作執掌

校長

(召集人)

周文明

1. 綜理與督導小組運作。

2. 召集小組召開定期會議或臨時會議。

3. 代表對外發言或指定發言人。

教導主任

陳國傑

1. 負責推動藥物濫用防制融入課程規劃與實施。

2. 辦理藥物濫用防制研習活動。

3. 負責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

總務主任

鄭愛玲

1.負責巡察學生校外活動情形,避免涉足不當場所。

教務組長

魯木ž伊木伊

1.規劃與推動學習低成就學生學業輔導活動。

學務組長(六忠導師)

徐嘉珍

1. 協助藥物濫用防制宣導與認知檢測評量工作。

2. 協助藥物濫用防制相關篩檢作業。

3. 負責加強學校春暉社團組訓。

4. 負責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

5. 辦理「壓力調適與情緒管理」、「衝動性與問題解決能力」、「拒絕誘惑的技巧」等訓練活動。

6. 進行藥物濫用高危險群篩檢(觀察晤談、校園學生使用毒品篩檢量表)。

7. 負責評估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轉介輔導與追蹤事宜班級學生之輔導工作。

輔導老師(二忠導師)

李幸玟

1. 協助「壓力調適與情緒管理」、「衝動性與問題解決能力」、「拒絕誘惑的技巧」等訓練活動。

2. 協助進行藥物濫用高危險群篩檢(觀察晤談、校園學生使用毒品篩檢量表)

3. 結合校內外資源進行藥物濫用學生之輔導工作。

4. 負責評估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轉介輔導與追蹤事宜。

一忠導師

陳綠曼

1. 進行藥物濫用班級學生之輔導工作。

2. 負責評估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轉介輔導與追蹤事宜。

三忠導師

李秉澔

1. 進行藥物濫用班級學生之輔導工作。

2. 負責評估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轉介輔導與追蹤事宜。

四忠導師

莊志強

1. 進行藥物濫用班級學生之輔導工作。

2. 負責評估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轉介輔導與追蹤事宜。

五忠導師

陳佩歆

1. 進行藥物濫用班級學生之輔導工作。

2. 負責評估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轉介輔導與追蹤事宜。

校護

黃怡禎

1. 協助藥物濫用防制宣導工作。

2. 負責「特定人員」尿液篩檢。

3. 協助藥物濫用學生之輔導工作。

4. 負責學校藥物濫用防制輔導等相關專業知能之諮詢。

幹事

簡玉春

1.負責相關經費核銷。

家長代表

卓孝文

1. 提供校外資源,協助學校藥物濫用防制宣導,並與社區人士進行溝通協調。

肆、實施策略與目標:

藥物濫用等級

目             標

策略

一級預防

活得健康、適性發展、無藥物濫用。

減少危險因子、增加保護因子。

二級預防

早期發現,早期介入,預防藥物濫用、成癮或嚴重危害。

進行高危險群篩檢,並實施介入方案。

三級預防

降低危害、有效戒治、預防再用。

結合醫療資源,協助戒治。

伍、作法:

    一、一級預防:

    (一)減少危險因子方面:

          1.經常辦理休閒體育活動、多元社團活動、校外教學活

            動,舒暢學生身心,並鼓勵學生多從事有益身心健康之

            活動,以減少學生涉足藥物濫用高危險場所。
        2.導師、輔導老師、學務組、校護及教職人員對藥物濫用

            可能性較高(危險因子)之學生加強個別輔導、訪問,

            以降低學生藥物濫用:高(危險因子)之學生如下—
          (1)對藥物濫用正向預期(好處)高,負面預期(壞

                 處)低、拒絕使用信心低者(可透過課程互動、

                 問卷調查等瞭解)。
          (2)個性較衝動(不善規劃,不考慮後果)、逃避型

                 因應者。
          (3)學業成績低落者。
          (4)情緒適應較差,如憂鬱程度高、心理壓力高、自

                 殺意念與企圖高者。
          (5)零用錢多者。
          (6)在PUB、BAR、MTV、KTV、卡拉OK、啤酒屋、舞廳、

                電動玩具店等場所打工者。
         (7)生活作息較不正常者。
         (8)有抽菸、喝酒、嚼食檳榔習慣者。
         (9)自己或家人有藥物濫用情形者。
         (10)賃居校外者。
  (二)增加保護因子方面:
        1.充實教師藥物濫用防制知能,以教師為對象,定期舉辦

            藥物濫用防制知能研習、訓練等活動,以增進教師藥物

            濫用防制相關知能,提昇防制成效。

        2.加強「藥物濫用防制」宣導教育:
           (1)於每學期開學、學期結束2週內,利用週、朝、集

              會時間實施「藥物濫用防制」宣導,建立正確認知。
           (2)每學期至少辦理1次全校性「藥物濫用防制」宣導

              活動,結合署立台北醫院至校,教導學生認識藥物

              濫用的危害及拒絕誘惑的知能與技巧,培養學生正

              確思考、自主性拒絕毒品誘惑之能力。
           (3)每學年至少辦理1次以家長或社區為對象之「藥物

              濫用防制」宣導活動,以提醒家長、社區民眾「藥

              物濫用防制」之危害,共同協力防制。
           (4)每年至少舉辦1次「藥物濫用防制」認知檢測,表

              現優良者給予獎勵,提高正確認知率達90﹪以上,

              對於答錯率較高之題目,會再加強宣教導正。
          3.加強多元社團之組訓,運用同儕力量發揮正面影響力。
          4.學業輔導:學校對於學業成績低落學生,擬定個案認輔

          辦法,引導學生適性發展,增強自我信心與能力,避免

          學生因成績低落,造成自暴自棄之情形而接觸藥物。

  二、二級預防:
    (一)進行高危險群篩檢:針對前述危險因子篩檢高危險群,

          以早期發現,方式如下:
       1.觀察晤談:導師、學務組、輔導老師、教職員皆能關心

                     學生上課、生活作息及交友狀況,並主動聯

                     繫家長,發現學生精神、行為有偏差或異常

                     情形,即應實施個別晤談,從晤談中發現學

                     生有無藥物濫用情形。
       2.運用「校園學生使用毒品篩檢量表」:對「特定人員」 

           尿液篩檢:
        (1)建立「特定人員」名冊:依據行政院「特定人員尿    

               液採驗辦法」,教育部業管之「特定人員」為:
             A.經尿液篩檢確認呈毒品陽性反應或經輔導勒戒

                 完成一年以內之學生。
             B.輟學後復學之學生。
             C.精神或行為異常有施用毒品傾向之學生。
             D.於每學期開學1個月內完成清查並繕造「特定人

                 員」名冊,以加強輔導。
        (2)尿液篩檢:
             運用快速檢驗試劑,對「特定人員」採驗尿液,惟

               運用試劑篩檢學生尿液時應注意學生之自尊及隱

               私,並聯繫家長知情。
     (二)輔導:
       1.經觀察晤談、尿液篩檢或經檢警通知之藥物濫用學生,

           應循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通報校

           安中心,並即由導師、輔導老師、學務人員、家長等共

           同組成危機應變處理小組進行輔導,期於3個月內協助

           戒除。
       2.學生藥物濫用之輔導除校內之輔導資源外,運用縣(市)

           或社區輔導機構等輔導資源進行個別輔導。

   三、三級預防:學生藥物濫用個案,經輔導3個月後若仍未戒除,

                即結合家長,將個案轉介至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

                藥癮治療業務醫療機構、藥物濫用諮詢及輔導機

                構戒治,或視個案情況報請司法機關協助處理以

                降低危害,預防再用。

陸、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並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金岳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

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

 

第一條: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為使本校與學生家庭獲得密切聯繫,共謀教育之健全發展,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校家長會由在學學生之家長為會員組織之,會址設於學校內。前項所稱家長,係指學生之父母、祖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學校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三週內,將學生家長之相關資料送本校家長會。

 

第三條:本校家長會設委員會,置委員七人。會長一位、副會長一位

        前項委員由家長互選之,每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

 

第四條:家長會委設常務委員會,置常務委員三人。

 

第五條:家長委會員每學期期初召開一次會議,由會長召集,並擔任主席,必要時由半數以上委員連署得召開臨時會議。家長委員會開會時,校長、有關主管及教師應列席。

 

第六條:委會員之任務如下:

一、協助學校推展教育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二、處理經常會務及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

三、研擬提案、會務計畫、報告及經費收支事項。

四、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及有關學校、教師、學生及家長間之爭議事項。

五、協助學校辦理親職教育及親師活動,促進家長之成長及親師合作關係。

六、推選常務委員及遴聘顧問。

七、選派家長委員代表一人列席學校相關會議。

八、其他有關委員會事項。

 

第七條:委員會休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代行其職權,常務委員會由會長視實

際需要召集,並擔任主席。

 

第八條:家長會得置幹事一人,由會長聘任或由學校推薦教職員,經家長委員

會同意後,由會長聘任之,辦理日常會務。家長會得聘顧問,其人數

為五人,以提供教育諮詢,協助學校發展。

 

 

第九條:家長委員會每屆開會後一個月內,應將其會議紀錄及會長、

副會長、常務委員、委員、顧問及幹事名冊函報縣府教育局

備查。

 

第十條:家長會得收取家長會費,以學生家長為單位,每學期收取一

次,收取金額由縣府另定之。

 

第十一條:家長會費之收取,得委託學校代辦,其支用由家長會自行辦理。

 

第十二條:家長會經費之用途如下:

一、家長會辦公費。

二、協助學校發展校務活動。

三、舉辦學校員生福利事項。

四、其他有關學校教育之用途。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用途,得由家長會之常務委員會或由學校提供計畫及預算,經委員會通過後支用之。

 

第十三條:家長會費應由會長及校長會同具名,在蘇澳農會南澳分部設立專戶存儲,其收支應設立專帳處理。並於每學年結束前,由會長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前項經費收支之帳冊及憑證,教育視導人員得於學年中檢查之,並於辦理交代時派員監交。

 

第十四條:家長會違反法令規定或有其他不當干預學校行政與人事等情事時,經縣府教育局認定後,視情節輕重予以協調或糾正,並限期改善。

 

第十五條:家長會或委員協助學校推展教育貢獻卓著者,得由學校報請縣府教育局給予獎勵或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八十六年起施行。

 

 

 

 

 

 

 

宜蘭縣金岳國小100學年度新生家長親職教育座談會通知單

 

  宜蘭縣金岳國小100學年度新生家長親職教育座談會通知單

一、            主旨:一百年八月三十日(星期二)下午1:30~2:40,舉辦「新生入學典禮」,邀請家長與會參加,您的支持是學校的最佳動力來源,誠摯的邀請您蒞臨本校。

二、  參加對象:一年級新生家長、二~六年級學生及全校教職員。

三、  活動行程表:

時間

活動名稱

活動內容

主持人

活動地點

1:30~1:50

迎新典禮

迎接新生開幕儀式、迎新典禮序舞(高年級街舞表演)

周校長文明

風雨教室

1:50~2:10

自我介紹

新生自我介紹

陳綠曼老師

風雨教室

2:10~2:20

新生見面禮

頒贈教育部閱讀齊步走書籍

陳綠曼老師

風雨教室

2:20~2:40

親師連結

學校提供校內重要行事(作息時間以及新生學童應注意事項) 、各處室重要事項宣導,反詐騙、反霸凌、反毒……等教育宣導、親師意見交流

周校長文明

會議室

四、                   其他說明:原訂8月29日返校日發此通知,因遇颱風而延遲,雖已先行電話通知各家長,但仍造成家長不便,實感萬分抱歉!

        此致

  貴家長

                       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民小學教導處 敬啟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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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岳國小「新生入學典禮」、「班親會」家長意見回條單

    請填寫您的意願,並將此回條交給導師。

    ※下列空格請勾選一項

    □我願意參加。

    □很抱歉,我有事無法參加。我有一些想法或建議:         

                                                            

    家長簽名欄:                  

金岳國小防詐騙家長聯繫函

金岳國小防詐騙家長聯繫函

親愛的家長:您好!

感謝長期以來對本校學務工作之支持與配合,誠摯祝福你,闔府平安萬事如意。

    據媒體報導,校園「假綁架,真詐財」事件日益增加,造成不知情家長無謂恐慌及錢財損失,日後若  貴家長若接獲子弟遭綁架或任何疑慮之通知,請謹記以下幾點:

一、保持鎮定不慌張,即刻來電與本校教職人員聯繫。

二、本校校安中心(教導處)接獲您的來電後,會立即通知學生至校安中心(教導處)與您聯絡,請確保家中電話或手機暢通,勿聽從歹徒意見停止對外聯繫管道。

三、歹徒電話通常無來電顯示,若有顯示,請記下號碼以配合警察機關調查。

四、若您與導師已完成聯絡,仍請賜電教導處,以利協助處理。

此外為保護學生安全,使家長與學校均能了解同學之狀況,倘若學生有臨時請假情形,亦請先行與教導處聯絡,以利人員掌握。〈附件所含之其他詐騙手法,一併提供家長參考〉

本校服務專線:03-9981636

         學生導師聯絡電話:

敬  祝

幸福平安

金岳國民小學

教導處 敬啟

 

 中華民國100年2月22日

....................................................

 

回  覆  單

 

一、茲收悉金岳國小教導處防詐騙家長聯繫函乙份。

二、家長對學校意見:

 

家長簽章:

 

學生姓名:           年  班座號:

 

中華民國年月 日

 

※  本回覆單請於2月23日前交由貴子弟攜回或郵寄回本校學務組收。

 

 

 

 

 

※「防詐騙十九招」請家長參考

親愛的家長:近來國內發生多起學生家長接獲詐騙集團之恐嚇取財案例,為打擊犯罪,避免被騙,特別蒐整最新詐騙手法提供 貴家長參考。

一、詐騙第一招(結怨恐嚇):以電話恐嚇被害人,佯稱其為四海幫或其他幫派成員。因貴子弟與人結怨,對方請其出來擺平,並向您索取費用。如果不從,將對貴子弟斷手斷腳,或對家人不利,常陳述您家庭成員份子、住址等資料,以取得您的信任並使您心生畏懼,達成匯款詐財。

二、詐騙第二招(金融卡密碼外洩)

以財政部(或郵局)等相關公務機關之名義發出簡訊,通知您的金融卡資料遭盜用,要求您速撥指定之電話號碼,要您持提款卡至提款機依其指示更改密碼,誤導您將存款轉至歹徒人頭帳戶而受騙。

三、詐騙第三招(破案更改密碼):佯稱是警察機關人員,因破獲金融卡偽卡集團,要求確認您(被害人)之帳戶密碼,請您提供金融帳號密碼;或要求您持提款卡依其指示更改金融卡密碼(其實是誤導您匯出款項),進而製作偽卡或達到詐財之目的。

四、詐騙第四招(親友急需用錢):以許久未聯絡之親友同學…等名義,用電話與您聯絡,佯稱各種急難需用錢,請您匯錢至其人頭帳戶,事後便失去音訊,達成詐財之目的。

五、詐騙第五招(退稅支票遭退):以電話佯稱國稅局人員,聲稱您的退稅支票被郵局退件,要求您持提款卡至提款機依其操作,完成退稅手續,使您誤將存款轉入歹徒人頭戶中。

六、詐騙第六招(刮刮樂詐騙):以郵件通知中獎,並留有所謂公證律師電話(其實是集團成員所扮)取得您信任。當您與其聯絡,便以加入會員、認股費、律師費、稅金…等各種名義要求您匯款,使您上當。

七、詐騙第七招(手機簡訊中獎):此為刮刮樂詐騙翻版,將中獎通知改以手機簡訊傳送,要求您至提款機前操作轉入獎金,或匯出繳納稅金,因而受騙。

八、詐騙第八招(退費詐騙):以國稅局、勞保局、中華電信公司…等單位名義,電話聯絡您,聲稱有一筆退費款項。請您依其指示持提款卡至提款機前操作,辦理退費手續。

九、詐騙第九招(SARS防疫補助):假冒衛生局人員,要發放防疫隔離補助金五仟元,依其指示持提款卡至提款機前操作,辦理補助金發放事宜,而騙取您的存款。

十、詐騙第十招(期貨詐騙):詐騙集團化身期貨操作公司,打出「免經驗、可兼職」對外吸收員工,要求員工「做業績」,先拿錢出來交給公司代為操作,事後佯稱投資失利,騙取求職者積蓄。

十一、詐騙第十一招(信用貸款):利用報紙廣告或夾報廣告,辦理信用貸款,以要先投保信用險、律師公證費…等名義要求您先匯款。如果您發現有異狀要求終止契約,辦理退費,歹徒便稱您要先支付一筆違約金,揚言否則請律師提出告訴,利用對司法程序不瞭解及畏懼再度受騙。

十二、詐騙第十二招(家庭代工):於報紙媒體刊登家庭代工廣告,詐騙集團以口罩、佛珠、塑膠花、香水、郵貼等家庭代工為由,要求先支付保證金、器材費、折損費…等名義匯款。

十三、詐騙第十三招(色情廣告):以媒介色情或召妓,稱聲以匯款方式付款,要求先付費,付完費用卻無女子出現賣淫交易;或以護膚刊登廣告,要求加入會員可享VIP級特別(性)服務,當您繳納高額之入會費後,卻無所聲稱之服務,始知受騙。

十四、詐騙第十四招(求職陷阱):以應徵司機或牛郎為由刊登廣告,聯絡應徵後,聲稱需先繳納治裝費、保證金、租車費、伴遊費…等,有時還會把應徵者車輛騙走。

十五、詐騙第十五招(網路購物):於網路刊登販賣物品訊息,當您匯款後,事隔多日卻未收到商品;或以貨到付款方式交易,付款領取包裹後,內容物有可能是舊報紙等廢物,成了冤大頭!

十六、詐騙第十六招(檢查電表):利用白天年輕人上班,家中僅剩老人家進行詐騙。佯稱台電人員或瓦斯公司人員,並快速出示假識別證,在未辨識完成立即收回。聲稱為您府上檢查電表、或瓦斯管線,作勢檢查完後,要求需收取費用,甚至騙取老人家之提款卡(或存簿)及密碼進行盜領,獲取不法利益。

十七、詐騙第十七招(發函詐騙):以 VISA 國際組織或律師事務所名義,並模仿公務機關公文格式發函。通知您於抽獎活動抽中免費刷卡金,但需繳納一定比例手續費。並附有律師公證函,函中蓋有關防、簽字章、私章及簽名煞有其事,以取得您的信任。

十八、詐騙第十八招(話費詐騙):歹徒傳送“ 找你好久都找不到, 有空回個電話吧! 02-09 ***** ” 類似簡訊。當您撥通此一電話時,對方會以各種名義藉故拖延。0209開頭是高額計費電話,歹徒會故意在02與09間加“-”讓您誤認為台北的電話,而撥打上當。

十九、詐騙第十九招 (假冒師長):歹徒先以「學校訓育組長」或其他師長名義通知家長,表示子女未到校上課;稍後即以電話聲稱小孩已遭綁架,如不立即匯款,將對小孩不利。

如您接獲聲稱貴子弟已遭人綁架或發生任何意外之電話通知時,請採取以下措施:

一、懷疑:對不准掛電話、現在就出門匯款等要求應保有戒心,請先行掛斷電話。

二、查證:電話聯絡導師、教導處及小孩好友,確認小孩是否平安在校。

三、通報: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

發現任何可疑亦可隨時向本校查詢,切勿依歹徒指示匯款,以免被騙。

教導處聯絡電話:(03)998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