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岳國小校園災害防救教育訓練及校園災害防救演練計畫

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小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校園災害防救教育訓練及校園災害防救演練

1.2 計畫依據

ㄧ、「災害防救法」。

二、教育部令頒「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施要點」。

三、教育部令頒「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四、教育部函送「教育部軍訓人員值勤暨校安通報實施規定」辦理。

五、教育部函轉內政部民防團隊基本訓練綱要計畫。

六、內政部「各項活動安全管理指導綱要」。

七、「消防法」。

 

1.3 計畫目的

擬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以建立天然與人為災害防救體系,使學校能有一妥善之緊急應變程序,使資源靈活調度,達成減災、消災與快速緊急應變與復原之功效。

 

1.4 計畫適用範圍

校園遭逢有關地震、颱風、水災、坡地災害、火災、傳染病災害、實驗室與實習場所災害、交通安全事故及其他校園安全工作事項等緊急事故。除另有規定外,均須參照本計畫內容實施處理。

 

1.5 計畫檢討修正之時期及時機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每學期舉行一次災害演練實施並檢討其結果,每二年依據學校軟硬體設施或設備等實際狀況之改變檢討修正本計畫,每四年進行整體的修正。

 

2.3 校園災害防救教育訓練

災害防救教育為提升學校師生災害防救認知與技能之方法之一,由教導處邀請學者或消防局人員舉辦防災教育相關之講座或各項逃生器材使用方法及逃生方式,並在校內舉辦活動、宣導等方式(如校內公布欄張貼各項災害相關宣傳海報,定期舉辦校內防災相關比賽,如防災書法或防災警語比賽等),針對各項有關天然與人為災害生成原因、危險性說明,加強本校師生對於各項災害之瞭解。

為確實提升本校教職員工生於災害時之應變能力,於學期中邀請學者、曾任救災工作之人員至本校演講並要求校內所有導師、教職員工參加。開學後,於每學期之期初、期中以及期末班會,由各班導師向學生宣導災時之避難需知,必要時可聯合隔壁班級於戶外實地操演。每學期安排二次週會之時間,針對較可能發生之災害,諸如地震、風災、火災及交通事故安排講座,每種災害之講座以20-30分鐘為主,說明災害成因及如何逃生避難、宣導自助互助之精神。

 

2.4 校園災害防救演練

為使災害發生時各教職員工生能快速避難並啟動應變分組執行救災,由教導處規劃演練內容,各處室人員協助辨理,務求使校園災害演練能順利執行。

演練目的在於使人員熟悉不同災害情境之應變作為,並提升應變技能,短期在學校人力、資源有限之情況下可以每年逐棟或逐區來進行應變演練,逐年完成全校應變演練之規劃,或配合多次各樓層或各棟小規模演練後,每年有一次中大規模或全校災害之演練。針對每年或每次演練之缺失應於下年或下次演練規劃前即加以改進,提昇整體災害應變能力。

學校每年至少應舉辦1-2次應變計畫演練(除消防防護計畫外亦宜考量其他災害類型之演練),演練情境可依該年度規劃重點進行腳本研擬。演練依各年級施行為劃分,依據可能發生之災害類型、規模,依實際需求來設計實務演練,如通訊對講機練習、避難疏散演練、警報測試與廣播等。演練計畫之擬定必須基於以下基本觀念:

一、研擬演練計畫之前,必須先有充分的「情境假設」,並以學校所面臨的實際問題為主,例如大規模地震後,應將小學生留校、安撫、建立名冊,等候家長接回,而非馬上讓小學生各自回家。

二、至少應包含緊急避難、救護、收容、安撫之細節操作。

三、必須明定各執行程序之權責編組及銜接介面。

四、必須確保所需的應變時所需的資源與人力。

五、在演練的過程中,所有作業均隨著時序有詳細的紀錄,以利事中查證及事後重構與檢討。

 

100.3.9「國小學童財金生活教育」研習計畫

宜蘭縣金岳國小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國小學童財金生活教育」研習計畫

一、     依據:1.推動九年一貫課程教師研習進修活動計畫。

2.本校99學年度週三教師進修活動實施計畫。

二、     目的:配合九年一貫課程之需求,增進教師對為協助教師落實財金生活教育的認識與了解,透過「班級經營」、「個人理財─國小篇」及「變形金剛的計畫/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以期能運用在學校本位課程的課程設計與領域統整上。

三、     時間:100年3月9日(星期三下午1:30-4:30分)。

四、     地點:金岳國小會議室。

五、     參加人員:金岳國小教職員。

六、     參加人數:15人。

七、     師資:財金智慧教育推廣協會老師主講。

八、     辦法: 1. 核發研習時數三小時。2. 請參加人員準時參加

九、     課程表:         

日  期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授課人員

備註

100.3.9

13:00~13:20

報到

財金智慧教育推廣協會老師

 

13:30~16:30

「個人理財─國小篇」教材如何入生活教育及班級經營教育?

十、計劃報府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0.3.30反毒反黑反霸凌及人權法治教育暨品德生命教育研習計畫

宜蘭縣金岳國小「反毒反黑反霸凌及人權法治教育暨品德生命教育」研習計畫

壹、     依據:

一、教育部頒九十九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

二、宜蘭縣九十九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貳、     計畫目的:

一、透過甄選範例及研討激盪策略,擬訂正向管教具體可行的工作策略,        協助教師檢視管教歷程之成效。

二、經由交流各校班級經營策略,研討最佳之推動之策略與解決困境之方法,並推廣最佳實施模式。

三、透過友善校園人權環境觀摩,促使各校重視並積極建構國民小學友善校園人權環境,以提升其成效。

參、     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

肆、     主辦單位:金岳國小

伍、     辦理時間:100年3月30日 星期三  13:10-16:10

陸、     地    點:本校會議室

柒、     講  師:張振源校長

捌、     參加對象:本校教師群

玖、     課程表::

時間

內容

主持人

13:10-13: 15

引言介紹

周文明校長

13:15-14:00

掌握品德生命教育的意義與方法

張振源校長

14:00-14:10

休息

 

14:10-15:00

掌握人權法治教育的意義與方法

張振源校長

15:00-15:10

休息

 

15:10-16:10

妥善因應反毒反黑反霸凌,建立正向的學習環境

張振源校長

壹拾、 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0.1.5永續校園健康促進研習計畫

宜蘭縣南澳鄉國民小學「永續校園–健康促進」研習計畫

一、   依據:宜蘭縣教育處府教體字第○九八○○八四六一六號函辦理。

二、   配合人事行政局推動『永續發展』『健康促進』專題

三、   目的:為加強各級學校環境教育之推動,喚起國人對生態環境之重視,了解生態變化與健康的關係。

四、   主辦單位: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小

五、   日期: 100  1 5 13    30 分至15時30分

六、   地點:南澳高中圖書室。

七、   參加者:南澳鄉全體教師

八、   課程內容

日期

時間

活動內容

主持人/

主講人

活動地點

100.1.5

13:30

—-

15:30

如何推動『永續校園–健康促進』向下紮根

義務講師

南澳高中圖書室

 

九、   本辦法經校長、主任聯席會議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0.8.30新生家長座談會實施計畫

宜蘭縣金岳國小100學年度生命教育新生家長座談會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    本校100學年度校務計畫

二、    本校九年一貫學校課程計畫

貳、  實施目的:

一、    提拱新生家長協助子女儘早適應學校生活的策略與方法。

二、    加強親師溝通聯繫,結合家庭力量以提昇學校教育的成效。

三、    運用社區資源,促進學校與社區良性互動,塑造學校成為文化社區。

參、  實施方式:

一、    日期:100年8月30日【星期二】

二、    時間:下午1時30分至2時40分。

三、    地點:本校風雨教室及會議室。

肆、  活動流程:

時間

活動名稱

活動內容

主持人

活動地點

1:30~1:50

迎新典禮

迎接新生開幕儀式、迎新典禮序舞(高年級街舞表演)

周文明校長

風雨教室

1:50~2:10

自我介紹

新生自我介紹

陳綠曼老師

風雨教室

2:10~2:20

新生見面禮

頒贈教育部閱讀齊步走書籍

陳綠曼老師

風雨教室

2:20~2:40

親師連結

學校提供校內重要行事(作息時間以及新生學童應注意事項) 、各處室重要事項宣導、生命教育宣導、親師意見交流

周文明校長

會議室

伍、  本計畫陳校長審核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家長會設置辦法

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

 

第一條: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為使本校與學生家庭獲得密切聯繫,共謀教育之健全發展,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校家長會由在學學生之家長為會員組織之,會址設於學校內。前項所稱家長,係指學生之父母、祖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學校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三週內,將學生家長之相關資料送本校家長會。

 

第三條:本校家長會設委員會,置委員七人。會長一位、副會長一位

        前項委員由家長互選之,每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

 

第四條:家長會委設常務委員會,置常務委員三人。

 

第五條:家長委會員每學期期初召開一次會議,由會長召集,並擔任主席,必要時由半數以上委員連署得召開臨時會議。家長委員會開會時,校長、有關主管及教師應列席。

 

第六條:委會員之任務如下:

一、協助學校推展教育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二、處理經常會務及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

三、研擬提案、會務計畫、報告及經費收支事項。

四、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及有關學校、教師、學生及家長間之爭議事項。

五、協助學校辦理親職教育及親師活動,促進家長之成長及親師合作關係。

六、推選常務委員及遴聘顧問。

七、選派家長委員代表一人列席學校相關會議。

八、其他有關委員會事項。

 

第七條:委員會休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代行其職權,常務委員會由會長視實

際需要召集,並擔任主席。

 

第八條:家長會得置幹事一人,由會長聘任或由學校推薦教職員,經家長委員

會同意後,由會長聘任之,辦理日常會務。家長會得聘顧問,其人數

為五人,以提供教育諮詢,協助學校發展。

 

 

第九條:家長委員會每屆開會後一個月內,應將其會議紀錄及會長、

副會長、常務委員、委員、顧問及幹事名冊函報縣府教育局

備查。

 

第十條:家長會得收取家長會費,以學生家長為單位,每學期收取一

次,收取金額由縣府另定之。

 

第十一條:家長會費之收取,得委託學校代辦,其支用由家長會自行辦理。

 

第十二條:家長會經費之用途如下:

一、家長會辦公費。

二、協助學校發展校務活動。

三、舉辦學校員生福利事項。

四、其他有關學校教育之用途。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用途,得由家長會之常務委員會或由學校提供計畫及預算,經委員會通過後支用之。

 

第十三條:家長會費應由會長及校長會同具名,在蘇澳農會南澳分部設立專戶存儲,其收支應設立專帳處理。並於每學年結束前,由會長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前項經費收支之帳冊及憑證,教育視導人員得於學年中檢查之,並於辦理交代時派員監交。

 

第十四條:家長會違反法令規定或有其他不當干預學校行政與人事等情事時,經縣府教育局認定後,視情節輕重予以協調或糾正,並限期改善。

 

第十五條:家長會或委員協助學校推展教育貢獻卓著者,得由學校報請縣府教育局給予獎勵或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八十六年起施行。

 

 

 

 

 

 

 

100.9.21「培育優秀的原住民」研習計畫

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民小學

100年度原住民民族教育—人才培育「培育優秀的原住民」研習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4、15條暨「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辦理。

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96年2月14日原民教字第0960006280號函辦法

貳、目的:

   一、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達成原住民民族教育法內涵。

   二、發揮原住民民族教育資源教室之功能,活化部落文化生機。

   三、強化原住民學生認同民族文化。

   四、協助教師,發揮專長,提供原住民學生學習文化之機會。

參、主協辦單位:金岳國小

肆、實施時間:100年度9月21日。

伍、實施地點:金岳國民小學圖書教室

陸、實施對象: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民小學學生、社區家長。

柒、辦理行程及課程表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主持(講)人

備註

13:00-13:30

報    到

陳國傑主任

 

13:30-16:30

如何培育優秀的的原住民學童?

吳元和校長

 

捌、經費概算表:

  

項    目

單   價

數 量

小  計

備    註

鐘點費

800

3時

2400

 

教學材料費

1000

1式

1000

 

膳食費

40

20人

800

 

合計

 

 

4200

 

 

 

 

 

 

玖、本計劃經陳 校長准後實施。

 

 

100.9.27「部落事件—莎韻之鐘」研習計畫

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民小學

100年度原住民民族教育—人才培育「部落事件—莎韻之鐘」研習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4、15條暨「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辦理。

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96年2月14日原民教字第0960006280號函辦法

貳、目的:

   一、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達成原住民民族教育法內涵。

   二、發揮原住民民族教育資源教室之功能,活化部落文化生機。

   三、強化原住民學生認同民族文化。

   四、協助教師,發揮專長,提供原住民學生學習文化之機會。

參、主辦單位:金岳國小

肆、實施時間:100年度9月27日。

伍、實施地點:金岳國民小學圖書教室

陸、實施對象: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民小學學生、社區家長。

柒、辦理行程及課程表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主持(講)人

備註

17:30-18:00

報    到

陳國傑主任

 

18:00-21:00

部落事件—莎韻之鐘

陳芃玲小姐

 

捌、經費概算表:

  

項    目

單   價

數 量

小  計

備    註

鐘點費

800

3時

2400

 

教學材料費

1000

1式

1000

 

膳食費

70

20人

1400

(便當60元+10元礦泉水)

合計

 

 

4800

 

 

 

 

 

 

玖、本計劃經陳 校長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