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1學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建構國民中小學友善校園人權環境】實施計畫
壹、實施依據:
一、教育部頒10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
二、宜蘭縣10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貳、計畫目的:
一、經由各校自行檢核方式,協助學校建構國民中、小學友善校園人權環境並規劃周延之計畫。
二、透過各校自行檢核方式了解,建構國民中、小學友善校園人權環境內涵,作為日後改進之參考。
三、促使各校重視並積極建構國民中、小學友善校園人權環境,以提升其成效。
參、檢核內容:
依據「國民中、小學校園人權環境自我檢核表」指標及評估量表計歸類10種指標項目:
一、校園安全環境的建構 二、校園人性氛圍的關注
三、學生學習權的維護 四、平等與公正的對待
五、權利的維護與申訴 六、多元與差異的珍視
七、民主的參與及學習 八、人權教育的實施
九、教師專業自主權的發展 十、被愛與幸福的體驗
(一)為適應不同地區或學校之屬性或需要不同,可依「指標項目」調整其項目數;在不違反原意之原則下發展「評估量表」,如修改描述語辭以適合填寫對象之閱讀。
(二)各校依「指標項目」發展「評估量表」,提供合適評估量表以供檢核。
(三)各項量化與質化紀錄或分析資料均應完整保存,必要時可提供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深入瞭解問題與提出對策,暨未來改進校園人權環境措施之參考資料。
肆、檢核對象:本縣國民中學、小學之學生、家長及教職員。
伍、檢核小組:由各校人權法治及品德教育推廣委員會組成。
陸、檢核方式:
一、學生及家長部分:依年級學生人數分別抽測。
(一)9班以下抽測百分之三十學生數。
(二)10班至24班抽測百分之二十學生數。
(三)24班以上抽測百分之十學生數。
二、教職員部分:抽測全校教職員全數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三、各校可利用宜蘭縣「友善校園」學務工作資源中心網之「評估量表」問卷(量表引自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交由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填寫,再行進行檢核填報及統計分析(宜蘭縣101學年度友善校園人權環境指標評估量表-Excel檔),中心學校於每年辦理學務工作傳承研習時進行檢核填報解說。
玖、檢核時程:每學年10月份實施。
拾、檢核分析及檢討:
各校在進行學校人權環境之整體評估後應進行分析討論,確認產生不理想事項的可能因果關係,並根據各校現有條件尋求積極改進之方案策略,使學校教育環境能因此邁向更符合人權與人性理念之境界。
拾壹、檢核督導:
學校應依計畫切實檢核並依檢核結果檢討及改進,於檢核、檢討及改進策略擬定後,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檢核報告電子檔及紙本核章後送交學務工作中心學校彙整,並將列入追蹤輔導及駐區督學訪視重點。
拾貳、承辦本計畫工作人員依獎懲規定給予敘獎。
拾參、本計畫報教育處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