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復興國民中學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再利用實施辦法
一、目的:為減少地球資源浪費,養成全校師生愛物惜物之觀念,以達到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
再利用之目的。
二、依據:宜蘭縣一般廢棄物分類回收及清理自治條例,根據本校現況及實際需求訂定。
三、實施方式:
1分類:資源回收類包含紙類(厚紙板、報紙類、非報紙類)、紙餐盒、鐵罐、鋁罐、鋁箔
包,寶特瓶、塑膠類、玻璃類、廢乾電池、廚餘等。其餘不可再使用之廢棄物為
一般垃圾。
2回收方式:於教室及校園設置五層資源回收櫃及一般垃圾之垃圾桶,由各班環保股長負
責管理及監督工作,每日放學時將一般垃圾及回收物送至聚寶屋進行處理工
作。
3處理方式:一般垃圾交由宜蘭市公所清潔隊垃圾車清運處理,資源回收物之紙餐盒每日
由委託之資源回收公司進行回收,其餘之回收物於星期五下午由資源回收公
司進行回收工作。
4管理工作:由衛生組進行全校工作規劃及檢討評估,環保股長為班級負責人,聚寶屋由
指派之工讀生進行回收、儲存、清潔、消毒等工作。
四、考核方式:由衛生組發放整潔工作檢查表,由衛生股長及環保股長檢查填表後回報,缺失
部分,輕微者當場要求進行改善,嚴重者由衛生組開立整潔工作改善建議表列
管追蹤輔導。資源回收數量報表由衛生組長每月五日前將前一個月之資源回收
數量統計填表後,送市公所清潔隊及縣政府環保局。
五、資源回收款使用項目:
1校園(含辦公室、教室、廁所)美化綠化。2聚寶屋維護及修繕。
3購買打掃用具及清潔用品。 4辦理資源回收業務各項支出。
5聚寶屋工讀生及環保學生義工獎勵金。
六、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資源回收與垃圾清運執勤中 | ||
回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