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7月30日 22:35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黃銘崇,因為拒絕參加環境教育課程,讓中研院院長翁啟惠遭北市政府依「環境教育法」開出五千元罰單。………..
挑戰法規 中研院員拒上環境課挨罰
【2012/07/30 聯合報】
【聯合報╱記者陳幸萱/台北報導】
2012.07.30 02:16 pm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黃銘崇,因為拒絕參加環境教育課程,讓中研院院長翁啟惠遭北市政府依「環境教育法」開出五千元罰單。黃銘崇日前投書中研院電子周報,對翁啟惠表示抱歉,但是他認為硬要公務員上環境教育課程並不合理。
「環境教育法」去年六月開始實施,規定公務員每年要參加四小時環境教育,否則將罰機關負責人五千至一萬五千元;若通知後仍不參加,可以繼續開罰。
黃銘崇說,這樣的罰則非常不合理,「像是共產國家會出現的法律,要罰到你跪下為止。」
黃銘崇表示,去年接到所上寄出的教育通知訓練時深感不合理,於是他決定試試看「不上課會怎樣」,結果他收到院裡轉來台北市環保局開給翁啟惠的五千元罰單及相關公文,要他與未參加的另一位同仁各繳二千五百元。罰單上頭還有院長身分證字號,格式則是汽機車排放廢氣表格。
黃銘崇指出,在民主國家,強迫人民(包括公務員)從事特定事情,都必須十分審慎,因為一旦開例,未來可以援例強迫公務員做各種事情。
黃銘崇表示,環境教育包括利用上班時間爬山、看環境教育影片,但執行過程需要公文往返、舉辦講座或看電影,開冷氣也不環保,都會增加資源浪費,「究竟是環境正面還是反面教育?」他表示,未來他想找立委建議修法,至少修掉不合理的罰則。
中研院總辦事處處長葉義雄說,中研院職員有六、七千人,只有兩人未參加,其實「還不錯」了;已請史語所與兩位研究人員溝通,但同仁不願意,也只能依法行事,同時也會向台北市環保局反映同仁意見。中研院總辦事處表示,並未要求兩位同仁繳罰款,而是交由史語所協調。
黃銘崇說,全院只有他和另一位史語所同仁沒參加環境教育,他表示會負擔兩千五百元罰鍰,並找機會向翁啟惠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