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二學期廁所綠美化實施辦法

宜蘭縣復興國中104學年度第二學期廁所綠美化實施辦法

一、依據:宜蘭縣復興國民中學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計畫(102-104學年度)

二、主旨:

(一) 加強學校廁所整潔、綠化、美化。

(二) 培養並鼓勵學生維護廁所之習慣,融入環境教育之一環。

三、實施內容:

(一) 對象:全校打掃廁所班級,以打掃之編號廁所為比賽單位﹝詳見附表一﹞。

(二) 時間: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週至第十六週,共14週。

(三) 評分標準:

※美化綠化部分è共40
(a)廁所美化20%–標語製作、利用資源回收物,美化廁所。
(b)廁所綠化20%–利用盆栽、假樹、假花等綠化廁所。
(學務處衛組備有花盆,需要的班級可以優先取用,若使用積水容器種植
植物,請定期換水,以免滋生蚊蟲。)

※ 整潔部分è共60%

(a) 大小便器是否潔亮15%

(b) 打掃工具是否排列整齊10%

(c) 洗手台是否清潔10%

(d) 牆壁、門板是否擦拭乾淨5%

(e) 地板是否清理乾淨10%

(f) 垃圾桶是否滿了未清理10%

(四) 評分及維護重點:

項目

維護重點

地面

地面(尤其是馬桶附近、小便斗下方)無污垢與積水保持乾爽

垃圾桶

垃圾桶內外需保持清潔,小垃圾桶垃圾每天清理,大垃圾桶垃圾八分滿或產生過重異味,則需傾倒。

便池

小便斗

周圍及底部不可有黃垢、便垢或衛生紙,內外均要刷洗乾淨,無異味,若有堵塞損壞,應立即上網報修

牆面

門板

廁所的牆面、門板均要保持清潔,不可有污垢、腳印

掃具間

需將掃具排放整齊,不可雜亂放置

盆栽

應廣植與維護綠化植栽,定期澆水,並拔除乾枯葉片

洗手台

鏡子

槽內與洗手台下方應保持乾淨,不可有沙子、垃圾、雜物

鏡子需維持明淨光亮

窗戶

窗戶、窗框須保持乾淨

整體

清爽乾燥,無臭味

(五) 評分人員:生教組、衛生組、學務處志工。

(六) 評分時間:每日12:45~13:15。

(七) 獎懲:

1.每週前7名且達清潔標準,朝會時,公開獎勵。

2.每學期總表現前7名班級,發給第1名班級1500元,第2名1200元,第3 名1000元,4~7

  名,各500元。前3名班級請導師推薦負責打掃同學,最高敘獎小功乙次;4-7名班

  級,負責同學最高敘獎嘉獎貳次,

3.每週評分未達標準者,限期3日內改善;複檢仍未合格班級,負責打掃同學 擬記警告

  乙次。

4.期末統計未達標準週數累積5次以上班級,負責打掃同學擬記警告貳次。

四、經費:由資源回收所得支應,經費概算如下表。

編號

名稱

經費

備註

1

班級獎勵金

5,700

總計

5,700

五、本辦法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活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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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潔乾淨、綠美化的優良廁所整潔乾淨、綠美化的優良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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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潔乾淨、綠美化的優良廁所整潔乾淨、綠美化的優良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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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潔乾淨、綠美化的優良廁所優勝班級接受校長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