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叫縣教師會,做法大不同
93年特殊地區教師換證修法時,宜蘭縣是誰通知老師要去爭取修法?是誰來收「陳情書」?宜蘭縣是誰在立法院公聽會時發言?
民國93年有老師發現教師法中有一條極不合理的條文,即將在當年暑假實施,於是緊急找立法委員陳委員陳情,希望能夠修法。小弟得知消息後,在網路論壇上和許多老師討論,並和陳立委助理取得聯繫,陳立委希望能夠蒐集老師的陳情書做為後盾,於是小弟寫mail告知當時宜蘭縣教師會理事長,希望他幫忙收集教師會會員的陳情書。等了好久,終於得到回信,縣教師會不管這件事。小弟只好想辦法廣發mail,跟縣內老師說明這件事的嚴重性,請老師將陳情書直接寄給我(當時應該有些老師會以為遇到詐騙集團吧!)。經過一番折騰,終於收集到幾百份的陳情書,然後統計資料,並送給陳立委,接著就是找代課請事假去立法院參加公聽會。
相較於縣內的不理不睬,桃園縣教師會彭老師、台南縣教師會蘇總幹事都曾mail討論,甚至曾經和蘇老師電話討論到深夜。也因此後來有一些想法,都直接跟蘇老師討論。
PS:公聽會前幾天,教師會終於有人來電話邀約一起去參加公聽會。
以上已經是陳年往事,本來也不用再提。
但是李老師在部落格中(註)似乎對小弟提出質疑「請告訴我你曾為群體做過甚麼?」
如果不說出來,會讓人以為好像真的理虧。
除了這件事之外,寫縣長信箱,和處長溝通,直接打電話連繫承辦人算不算?
已經公開的有:
http://blog.ilc.edu.tw/blog/blog/868/post/2174/66696
http://blog.ilc.edu.tw/blog/blog/76/post/166/95354
其他沒公開的,小弟也忘記了。
正如李老師所說的「權勢是一時 做人是一世」,大家一起為團體努力。
註:http://blog.ilc.edu.tw/blog/blog/1329/post/39108/20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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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25回應
To 李老師:
僅摘錄您所提的兩個網址內容提供參考如下:
1. 那一場公聽會是由民進黨陳景峻立委召開,非教師會主動提出。
2. 本文標題中及內文中都已經說明,桃園縣教師會和台南縣教師會都積極跟小弟討論,小弟也不是他們的會員。
3. 小弟終於了解,整個修法過程,全國教師會及各縣市教師會的確都很盡力,只唯獨宜蘭縣教師會後知後覺,原來是「只因當年本縣沒有會員教師有此爭議」,只因為當時宜蘭縣所有學分班老師都沒參加教師會。
4. 「實情是你不也搭其他縣市的便車!」,小弟聯合其他縣市教師會,收集縣內老師「陳情書」,參加公聽會,大家一起努力,李老師您這樣的說法好嗎?
摘錄:
http://www.kcta.org.tw/milkping/view.asp?Id=688
昨天,桃園縣教師會和台南縣教師會也都在地方召開會議,呼籲立法院能夠修法幫這些老師平反,感謝民進黨陳景峻立委最早關注這個議題,也感謝民進黨林岱樺立委、彭添富立委、親民黨孫大千立委、國民黨郭添財立委的關心和支持,希望這事情有好的結果。
http://www.nta.org.tw/hta/wwwboard/show.asp?repno=8796&page=4
主題:修師培法議題發展整理 |
發言 : 北縣..沐麟 時間 : 2004/3/31(23:28:47) From : 218.187.1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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