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會行使權力要嚴守分際
老師要自清門戶,解決老鼠屎,應該是一件好事。可是卻被模糊焦點,哪裡出錯?
如果研討會是教育處委託教師會辦理,為什麼給校長的公文會寫[依照教師會的函文]?
轉貼部分:
國語日報網站 |
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70219
「社論日日談」行使權力要嚴守分際 |
(2010/12/3) |
宜蘭縣教師會日前召開「疑似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研討會」;縣教育處要求各校校長必須參加會議,並將列為考核成績參考,引起校長不悅。 轉貼部分: http://n.yam.com/tlt/garden/201011/20101130347003.html 教師會開研討會 被迫參校長不滿 怎麼會是教育處依照教師會的函文要求校長必須出席?這根本是違反行政倫理; 教育處長陳登欽解釋說,研討會是教育處委託教師會辦理,年初也有相同的研習,但全縣竟然只有三位校長參加,出席率實在太低,特別是有關不適任教師的處理程序最主要的關鍵在校長身上,如果校長的觀念有誤,因程序處理流程有瑕疵衍生問題,所產生的傷害並不是校長一個人可以承擔的,因此才會要求校長們都必須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