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教師會您錯了,指鹿為馬?
看到縣教師會的下面這篇貼文,小弟必須說宜蘭縣教師會您的標題下錯了。
這一篇重點在說:[公會的幹部不做事],並不是[公會]無路用。
[ 公會維護專業、無力爭取權益 ] 這句話更是大錯特錯。
學校校護的[會費]是學校公費付的,為什麼?
因為有[公文]規定,這個規定誰爭取來的?
以前認真的[公會幹部]爭取的。
那學校教師的會費可以比照辦理嗎?
以下轉貼部分原文:
http://blog.ilc.edu.tw/blog/blog/4719/post/16041/124228
【組織轉型】公會無力爭取權益
工會與公會的差別是勞動三權的有無
公會維護專業、無力爭取權益
工會除了維護專業、還可爭取權益
看看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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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不合理 誰幫護士發聲?
2010.10.24
【聯合報╱莊祐誠/護理長(台北市)】
基層護士不禁要問:公會,您到底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