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教師會您錯了,指鹿為馬?

看到縣教師會的下面這篇貼文,小弟必須說宜蘭縣教師會您的標題下錯了。

這一篇重點在說:[公會的幹部不做事],並不是[公會]無路用。

 [ 公會維護專業無力爭取權益 ] 這句話更是大錯特錯。

學校校護的[會費]是學校公費付的,為什麼?

因為有[公文]規定,這個規定誰爭取來的?

以前認真的[公會幹部]爭取的。

那學校教師的會費可以比照辦理嗎?

以下轉貼部分原文:

http://blog.ilc.edu.tw/blog/blog/4719/post/16041/124228

【組織轉型】公會無力爭取權益

工會與公會的差別是勞動三權的有無

公會維護專業、無力爭取權益

工會除了維護專業、還可爭取權益

看看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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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不合理 誰幫護士發聲?
2010.10.24
【聯合報╱莊祐誠/護理長(台北市)】

基層護士不禁要問:公會,您到底怎麼了?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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