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代收代辦費「違憲」 ?
天啊!大家都違法??
下面是某位老師的看法,僅供參考。
行政法有所謂的「習慣法」代收代辦,早就講白了是代理行為代理,就依民法來看啊第 1 條 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法律(不是行政行為﹣﹣公文)有規定嗎? 國民教育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之收支辦法,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定之。縣市有訂,那裡違憲?(法律空白) http://www.chcg.gov.tw/education/02law/law01_con.asp?law_id=3224 沒有訂到的,例如學校特色發展或教育部補助款項,如發展直排輪算不算代收代辦? 這個對教師及學校都是一種莫須有的罪名! 如果代收代辦真的是違憲那麼違憲的作法,行政院居然要補助會不會自打嘴巴?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99d2e9e 補助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作業要點 |
============================
轉貼部份: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246264
國中小代收代辦費「違憲」
2010/05/01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監委認為,各級國民中小學「巧立名目」,以代收代辦名義向學生收取費用,增加學生負擔,有違憲、違法之虞。監察院最近約詢教育部官員,初步發現名目多達十幾種,平均每名中小學生每年多負擔1至2千元,將追查有無官員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