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缺代理年資案,教師會為什麼不主動幫忙?

兵缺代理年資案,教師會為什麼不主動幫忙?
讓這些老師忙了三年。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兵缺代理年資案三讀 難能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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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教師會建英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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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Wed, 20 Jun 2007 11:15:56 +0800
Subject: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兵缺代理年資案三讀 難能可貴
本文件受文者:本會會員代表、理監事、地方教師會及會務人員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

兵缺代理年資案三讀 難能可貴

全國教師會政策部 -96.06.20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三條修正採計兵缺代理年資,於上週五深夜完成立法三讀,本會向共同為本案長期努力的兵缺自救會幹部,立法委員表達敬意與謝意。

本案經會員反映多年,原本一直採陳情方式表達,三年前自救會確立改採修法為重點,訴訟為輔助的工作方向。九百個日子以來自救會是工作的主力,以女性教師為主的自救會幹部,足跡反覆踏遍立法院,其間甚至被惡意歸類到所謂錢坑法案之一,自救會與本會仍然堅信「有勞動年資就應有退休給付」,努力不懈分進合擊,終在本會期最後一天完成三讀修法,獲得遲來的正義,且能以法制化為保障,最為難得。

本案通過之後,對於過去「代理實缺年資得採計,代理兵缺年資則不採計」的不公平作法將消失,全國教師受惠5,000 多人,年資自1 年到9 年不等,經費分年合計為16.6 億,惟852 月以後之代理兵缺仍需依法令規定,在自費購買年資後始得採計。

本案同時將代理教師之退休年資做明確處理:鑑於勞退新制對代理教師之適用已自95 年月1 日開始,代理教師自當年起即獲得薪資6 %的勞退提撥,毋需再百分之百自費購買年資後始被採計(正式教師是付35 %)。換句話說,自95 年月1 日起代理教師之退休提撥已有勞退新制之保障,若再採計為公校年資(補實後)且需百分之百自費購買又加計利息,實無必要。因此自971 1 日起代理教師之年資不再於補實為正式教師時購買及採計,此一修正尚屬衡平,9512 月協商時朝野立委也能了解其設計並表認同,特此一併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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