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制定超額教師 被批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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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制定超額教師 被批不公
老師:工作性質不同 難斷定貢獻度 教局:問卷調查獲千人支持
記者戴永華/宜蘭報導
少子化趨勢,超額老師愈來愈嚴重,教育局最近把過去的年資制改為積分制,決定誰是超額老師必須被調職,過年後就要實施;此舉引起部分教師極大反彈。教育局強調,積分制精神在於鼓勵教育人員對學校的貢獻,比較公平。
教育局修改後的超額教師處理要點中「積分制」的算法如下:在該校任教年資每年3分、縣內他校2分、縣外1分。在學校擔任的職務,主任、組長、導師、科任做為由高而低的評分標準。記功及嘉獎次數。校長有20分的加權分數。
新措施引起部分老師反彈,昨天向縣府投訴指出,主任協助學務行政、科任老師發揮教學專長、導師要經營班級,各司其職工作性質不同,很難斷定誰的貢獻度高,一定採積分制不見得公平。
也有老師質疑,聽說是校長抱怨老師不願意兼任行政工作,所以才修改超額老師評比,如此一來,大家為了避免淪為超額老師,造成老師之間明爭暗鬥,對校務發展不利。
尤其,只有帶團隊的老師、主任承辦業務、參與選務才有機會記功嘉獎,導師就算再怎麼賣命,也不見得能記到半個嘉獎。而校長握有20分的主導權,是否以後老師都要逢迎拍馬屁,才不會被趕出學校?
教育局長文超順解釋,去年縣府針對校長、教師、家長1000多人進行問卷調查,多數人支持積分制,其精神在於鼓勵教育人員對工作的貢獻度。
文超順說,過去的年資制,造成資淺老師年年都是超額老師,被踢來踢去,成了流浪老師;將來就算資深老師、主任、組長如果表現不好,都有可能是超額老師,積分制鼓勵大家在不同的職務上,認真為教育付出。
【2007-02-13/聯合報/C2版/宜蘭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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