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書教完?還是把學生教會?
把「書」教完?還是把學生教會?
老師的工作不是單純的把「書」教完,而且要把學生教會。有許多老師要學生買書的目的只是為了交作業(抄課程計畫,甚至讓書商捉刀完成),為了對學生家長交代,只好努力的把書教「完」。
把事情做完,還是把事情做好?
星期六早上羅東鎮公所辦資源回收宣傳活動,除了回收物兌換物品外,還有兒童劇團的表演。
在第四台的新聞中看到回收換獎品的部份還滿熱鬧的,但是兒童劇沒有報導。
兒童劇團演的演出場地是羅東中山公園的廣場,沒有遮蔭的地方,只有一個不算高的舞台,十點多開始表演,在炎熱的太陽曝曬下,舞台前大概只有兩三排的小朋友坐著觀賞,家長在旁邊撐傘、搧風,小孩子還是汗流浹背,其餘的觀眾都擠在舞台右邊的樹下看演員的背影,一直到快十一點結束。
既然要辦活動,為什麼不把它辦好?讓小朋友活受罪?當大官做秀完,走了之後,就算把事情辦完了?其他的有做就好?
其實羅東鎮有一個很好的展演廳可以表演,如果把這個表演改到展演廳不是很好嗎?為什麼不做呢?
老師的工作不是單純的把「書」教完,而且要把學生教會。有許多老師要學生買書的目的只是為了交作業(抄課程計畫,甚至讓書商捉刀完成),為了對學生家長交代,只好努力的把書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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