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防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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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同學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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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災害時

不要慌張

把握防災預防重點

以維護自身安全

 

宜蘭縣力行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104年度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實施計畫[@more@]

壹、依據:

一、行政院秘書長104年7月30日院臺忠字第1040140519號「104年國家防災日活動綱要計畫」辦理。

二、宜蘭縣政府104年8月21日府教國字第1040134534號辦理。

三、104年度宜蘭縣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

貳、目的:

    行政院於「國家防災日」模擬大規模地震發生時,啟動我國各震災系統運作,本部配合實施全國師生一分鐘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動作(蹲下、掩護、穩住3個要領),以檢驗各級學校與幼兒園對於地震災害應變處理能力,俾利做好全面防震準備,有效減低災損,維護校園及師生安全。

参、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宜蘭縣立力行國民小學

肆、參加對象:本校所有教職員工生約計370人。

伍、實施日期:104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21分進行正式演練。

陸、實施地點:宜蘭縣立力行國民小學(宜蘭市力行路152號)

柒、演練重點:實施1分鐘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動作(依據內政部及教育部共同訂定之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辦理,如附件1)。

捌、實施步驟:

  一、完成計畫擬定:

1、104年9月1日前:至內政部臺灣COME(抗)震網(http://www.comedrill.com.tw)完成註冊,俾利後續將演練成果上傳,擴大全民參與成效。

2、104年8月25日前,依據本計畫地震避難掩護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等資料及本縣實施計畫規定,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擬定工作,並將計畫上傳本縣防災資料平台-104年度防災資料繳交區-(104學年度上學期)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資料上傳專區(http://140.111.66.218/de/moodle/)備查。

3、104年8月25日前:將預定辦理預演日期、次數,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填報。

  二、設施及器材整備:於暑假期間完成地震演練活動各項設施及器材之檢視與整備工作。

  三、辦理校內說明宣導與強震即時警報系統測試活動:

1、104年8月31日前:對校內教職員工生完成地震就地避難掩護演練計畫、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之宣導說明,並完成先期推演工作。

2、104年8月31日前:針對異動之教職員及各班級導師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的銜接教育訓練,俾利開學後參與預演活動。

3、104年9月14日: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統一時間發布模擬地震狀況訊息,完成1次強震即時警報系統全面測試作業(不操作實兵演練)。

4、104年9月18日前:應利用集會時機,安排班級辦理地震就地避難掩護示範觀摩活動,與結合相關課程加強宣導,讓師生熟練動作要領與程序,並公布於學校及幼兒園網頁,供師生參考利用。

5、104年9月18日前:將本計畫附件「104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及「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如附件1、2),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並加強宣導,並利用時機與管道讓學生家長了解本次活動內容。

  四、避難活動預演:

      1、104年9月15日(二):運用全校朝會時間辦理預演活動,以使校內師生熟悉演練程序及

         動作要領。

      2、應將上述各項活動內容拍照留存,並依據預演狀況進行檢討與修正演練程序及相關配合作為。

  五、正式演練階段:

      1、地震避難掩護演練狀況發布方式:運用校內廣播系統發布。

      2、全校師生實施1分鐘就地避難掩護動作(蹲下、掩護、穩住3個要領)。

      3、1分鐘後由師長引導疏散至指定安全地點,並完成人員清查及安全回報動作。

      4、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錄製正式演練實況3至5分鐘。

5、邀請學生家長及社區民眾共同參與。

6、應於正式演練結束後3天內,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登錄參演人數,俾利本府及教育部掌握演練整體成效。並於104年10月7日前至內政部臺灣COME(抗)震網(http://www.comedrill.com.tw)上傳演練實況影片(請以校名為檔案名稱)。

玖、本地震避難掩護正式演練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依教育部決定活動停止或延期辦

    理。

                            教務主任:吳承聰

承辦人:簡宏銘              學務主任:簡宏銘                   校長:王永順

                            總務主任:石遠謀

 

 

 

附件1

104年度國家防災日高中職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

及應作為事項(9月21日)

演練階段劃分

演練時間序

校園師生應有作為

注意事項

地震發生前

9月21日

9時20分59秒前

1.運用升旗或早自習完成1次演練。

2.依表定課程正常上課。

1.針對演練程序及避難掩護動作要領再次強調與說明。

2.完成警報設備測試、教室書櫃懸掛物固定、疏散路線障礙清除等工作之執行與確認。

地震發生

(以警示聲響或廣播方式發布)

9時21分

(全國國中小學警報聲響時間,依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強震即時警報系統發布時間為主)

 

地震發生時首要保護自己,故應先執行避難3步驟(蹲下、掩護、穩住動作),等地震搖晃停止後,再去關閉電源並檢查逃生出口及動線。

 

 

1.廣播內容:「地震!地震!全校師生請立即就地避難掩護!」(請挑選適當人員冷靜鎮定廣播)。

2.保護頭頸部及身體,避難的地點優先選擇(1)桌子下(2)柱子旁(3)水泥牆壁邊。

3.室內:應立即蹲(或趴跪)在桌下,並以雙手緊握住桌腳。

4.室外;應立即蹲(或趴跪)在牆角或柱子旁,並保護頭部,避開可能的掉落物。

5.任課老師應提醒及要求同學避難掩護動作要確實,不可講話及驚叫。

地震稍歇

(以警示聲響或廣播方式發布)

9時22分

1.聽從師長指示依平時規劃之路線進行避難疏散(離開場所時再予以關閉電源)。

2.抵達安全疏散地點(抵達時間得視各校地形狀況、幅員大小、疏散動線流暢度等情形調整)。

3.各班任課老師於疏散集合後5分鐘內完成人員清點及回報,並安撫學生情緒。

1.以防災頭套、較輕的書包、補習袋或書本保護頭部。

2.身障學生及資源班學生應事先指定適當人員協助避難疏散;演練當時,指定人員請落實協助避難疏散。

3.不語、不跑、不推(避免嘻笑),在師長引導下至安全疏散地點集合。

4.以班級為單位在指定位置集合 (集合地點在空曠場所時,不需再用物品護頭)。

5.任課老師請確實清點人數,並逐級完成安全回報。

6.依學校課程排定,返回授課地點上課。

備註: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於9月份「防災教育月」中自行訂定正式演練日期。

附件2

宜蘭縣力行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

                                  參考資料來源:內政部、教育部

情境:搖晃劇烈、站立不穩,行動困難,幾乎所有學生會感到驚嚇恐慌、高處物品掉落,傢俱、書櫃移位、搖晃,甚或翻倒。

一、學生在教室或其他室內:(如圖書館、社團教室、福利社、餐廳等)

(一)保持冷靜,立即就地避難。

1.就地避難的最重要原則就是保護頭部及身體,避難的地點優先選擇如下:

(1)桌子下。

(2)柱子旁。

(3)水泥牆壁邊。

2.避免選擇之地點:

(1)窗戶旁。

(2)電燈、吊扇、投影機下。

(3)未經固定的書櫃、掃地櫃、電視、蒸便當箱、冰箱或飲水機旁或貨物櫃旁(下)。

(4)建物橫樑、黑板、公布欄下。

3.躲在桌下時,應以雙手握住桌腳,如此當地震發生時,可隨地面移動,並形成屏障防護電燈、吊扇或天花板、水泥碎片等掉落的傷害。

4.地震避難掩護三要領:蹲下、找掩護、抓住桌腳,直到地震結束。

(二)當地震稍歇時,應聽從師長指示,依平時規劃之緊急避難疏散路線,進行避難疏散。注意事項如下:

1.可以用頭套、較輕的書包、補習袋或書本保護頭部,並依規劃路線避難。

2.遵守不語、不跑、不推三不原則:喧嘩、跑步,易引起慌亂、推擠,或造成意外,災時需冷靜應變,才能有效疏散。

3.避難疏散路線規劃,應避開修建中或老舊的建物或走廊,並考量學生同時疏散流量,使疏散動線順暢,另外要特別協助低年級及身障學生之避難疏散。

(三) 抵達操場(或其他安全疏散地點)後,各班導師應確實點名,確保每位同學皆已至安全地點,並安撫學生情緒。

※特別注意事項:

(一)低年級學生或資源班學生應由專人引導或由鄰近老師負責帶領。

(二)在實驗室、實驗工廠或廚房,應立即保護頭頸部並關閉火源、電源,儘速打開大門進行疏散避難。

(三)在游泳池應即離開泳池上岸躲在柱子旁或水泥牆壁邊,避開燈具、窗戶等,等搖晃停止後再行疏散避難。

(四)如在大型體育館、演講廳或視聽教室,應先躲在座位下並保護頭頸部,等搖晃停止後再行疏散避難。

(五)在建築物內需以防災頭套或書包保護頭部,但當離開建築物到空曠地後,可不必再以書包保護頭部,以利行動。

(六)地震搖晃當中切勿要求學生開門與關閉電源,應於地震稍歇且進行疏散時,才能實施上述2項動作。

三、學生在室外:

(一)保持冷靜,立即就地避難。

1.在走廊,應立即蹲下,保護頭部,並注意是否有掉落物,當地震稍歇,可行動時應立即疏散至空地,或避難疏散地點。

2.在操場,應立即蹲下,注意籃球架,當地震稍歇,可行動時應立即疏散至空地,或避難疏散地點。

3.千萬不要觸及掉落的電線。

(二)抵達操場(或其他安全疏散地點)後,各班導師應確實點名,確保每位同學皆已至安全地點,並安撫學生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