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綜合高中空白課程實施要點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綜合高中空白課程實施要點

一. 目的:

1. 協助綜合高中學生妥善運用時間,充分掌握空白課程時段自我學習。

2. 提昇學生自我規劃及學習能力,養成個人良好之讀書習慣。

3. 充分利用校內教職員工特有專才,使學生利用空白課堂,學習到課堂以外之知識技能。

4. 未來盼能納進更多社區資源,協助全校師生共同學習。

二. 參加對象:本校綜合高中全體同學。

三. 活動時間:綜合高中學生未修課之上課時段。

四. 活動地點:以空堂教室為主,彈性配合學習活動型態改變地點。

五. 輔導人員:本校全體任課教師,實習教師及其他相關人員。

六. 實施方式:

1. 同學於學期選課確定後,可依空白課之產生情形,填具「空白課堂自我學習計劃申請書」,以利學校安排相關地點與教師。

2. 同學於空白課堂均需攜帶學習護照,每堂紀錄活動內容並請教師簽章認可。

3. 若個人臨時欲請其他教師指導,請先徵詢員負責教師之同意,並於課後請指導教師簽章認可,否則該堂課員負責教師有權將該生以曠課論處。

4. 學生空白課堂時段可從事以下活動:1. 自習 2. 社團活動 3. 團體活動 4. 社區服務 5. 進階學習、補救教學或重補修。

5. 學生於該空白時段未依規定至指定地點與學習而逗留於外者或未依規定由教師簽認者均送交學務處依校規議處

6. 各學習場地之指導教師,請於該堂課結束後將點名紀錄送回教務處綜高組,以便統一彙整,當日送回學務處納入操性成績統計。

七. 本管理辦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