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綜合高中教育目標
一、課程規劃:
南澳高中高二、高三各分為四學程:學術社會學程、餐飲服務學程、觀光事務學程、資訊應用學程。
二、教育目標:
基於綜合高中教育目標及本校願景,需達成下列基本目標;
1、 了解多元文化(漢族及原住民文化交流)。
2、 試探自己的性向,懂得適性發展。
3、 選擇適當的學程,研讀學問及磨練專業的技能。
4、 考取證照,為考取大學、四技二專或就業做準備。
5、 培養良好的閱讀習慣,增加獲取新知的能力。
綜合高中課程概述
一、依課程之性質,可分為:
1、一般課程: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藝術、生活、體育、全民國防教育、活動等十大類。
2、專精課程:分為學術學程及專門學程兩類。專精科目分為學術學程和專門學程兩大類,各類須再細分出學生修習後能有明確升學預備與就業準備進路的課程。學術學程之教學科目得參照「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之部定必修科目。專門學程之教學科目得參照專門學程歸群表及「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各群部定專業及實習科目,學校應每一學程至少規劃60學分之專精科目,並內含基本必要的核心科目26-30學分,核心科目之開設得參照「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各群部定必修專業及實習科目,各校需另行開設專題製作至少2學分供學生選讀,學生在特定專門學程修滿40學分含該學程之核心科目及專題製作均及格者,得在畢業證書上加註其主修學程。
二、依課程選修的自由度,可分為:
1、必修科目:部定必修一般科目為54學分,包含語文領域16學分、數學領域8學分、自然領域6學分、社會領域6學分、藝術領域4學分、生活領域6學分、體育與健康領域6學分及全民國防教育2學分,計54學分。校訂必修一般科目為12學分,包括泰雅語Ⅰ、Ⅱ(各2學分)、原住民文化與歷史Ⅰ、Ⅱ(各1學分)、英語會話與聽力Ⅰ、Ⅱ(各2學分)、生涯規劃Ⅱ(2學分)。
2、選修科目:學術學程得參照「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訂定;專門學程得參照「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訂定,應於三年級開設專題製作至少2學分,內含基本必要的核心科目26-30學分,核心科目之開設得參照「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各群部定必修專業及實習科目,學生在特定專門學程修滿40學分含該學程之核心科目及專題製作均及格者,得在畢業證書上加註其主修學程。學術學程與專門學程一樣有核心課程。
三、綜合高中課程結構: 綜合高中課程結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