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本校參加宜蘭縣第50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榮獲國小組佳作!

轉錄自學校網頁公告欄訊息,本班六位小朋友在傳宗老師、信德老師指導下代表學校參加科展榮獲佳作,可喜可賀!恭喜各位!

 

主 題:賀!本校參加宜蘭縣第50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榮獲國小組佳作
公告期限:2010/5/11-2010/7/31

內 容:
1.本校參加宜蘭縣第50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榮獲國小組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佳作。
2.參加學生:五孝黃心姵、陳芸葶、虞景筌、楊于晨、謝東衛、陳佑昕等6位。
3.指導教師:汪傳宗、李
信德兩位老師。

全校師生同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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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本校本土語言及母語教育 1.學生選習本土語言課程,國民小學一年級至六年級者應就閩南語、客家語或原住民語等三種本土語言任選一種修習 2.每週應開設一節以上之本土語言選修課程,計入語文領域時間內,於第一節至第七節正式課程時間實施,並得依學校資源狀況,利用彈性時間、晨光活動或課後活動時間,另行酌增授課節數 3.開設本土語言選修課程,應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選擇權,並將開設情形通知學生家長。應視各類本土語言課程選習學生數,適度降低開班人數之限制,並得以班群方式打破班級或年級界限,依學生選習語言類別編組,實施跑班式協同教學;為配合學生選課需求,班群應儘量於同一時段實施。 4.凡學生選習之本土語言類別,學校均應開班,以保障學生選習本土語言之權益;同年級同語別選習之總人數為十五人以下者,應合班上課。 5.配合「臺灣母語日」之實施,鼓勵教師於教學過程多使用母語,並營造本土語言生活情境。在教室編配狀況許可下,得設置本土語言專科教室,以利本土語言情境布置,提高學生學習興趣,增進學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