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關心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的未來,請大家告訴大家…..

        由於立法院於98年10 月23 日三讀通過「特殊教育法修正案」,其中第35 條,規定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或特殊教育方案辦理。條文一出著實造成各縣市藝才班的震盪,但經各方角力,陳情等等的結果,教育部特殊教育小組於98.11.09公告了一則說明,若無意外再生,未來藝才班的定位應已明確,詳細如附檔。

提供各方關心者參考!

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定位釐清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