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民小學自治環保小局長選舉辦法
壹、依據:依據本校104學年度推展法治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落實人權法治教育,培養學生自治觀念及處理事情的自主能力。
二、結合民主教育與環境教育,鼓勵常學生積極參與有意義的活動,共同建立一個清新健康的生活環境。
參、實施辦法:
一、成立選舉委員會:由本屆自治環保小局長幹部擔任,本校師長為指導委員。
二、候選人資格:
(一)本校四、五年級在籍學生,身心健康、服務熱心、品學兼優,曾當選為模範生或曾獲頒五育獎章證書或曾任級長、組長、股長、隊長等職務者。
(二)合於前項規定且未曾獲校方登記不良記錄者。
三、選舉人資格:凡本校在籍學生均有投票權。
四、實施內容、時間、地點及工作分配:
活 動 內 容 | 日期 | 地 點 |
1.候選人登記申請 | 3月7(週一)~3月10日(週四) | 學務組 |
2.候選人資格審查 | 3月10日(週四) | 學務組 |
3.候選人抽籤 | 3月10日(週四) | 學務組 |
4.候選人宣傳期 | 3月14日(週一)~3月21日(週一) | 校園內 |
5.政見發表會 | 3月17日(週四)集會時間 | 川堂 |
6.張貼候選人政見海報 | 3月21日(週一)~3月28日(週一下午四時競選活動結束) | 川堂 |
7.佈置投開票所 | 3月29日(週二) | 川堂 |
8.選舉投票日 | 3月29日(週二)14:20~15:00 | 川堂 |
9.選舉開票日 | 3月29日(週二)15:00起 | 川堂 |
10.公佈選舉結果 | 3月29日(週二) | 川堂 |
11.舉行宣誓就職典禮、新舊任移交 | 4月6日(週三)升旗集會時間 | 川堂 |
(一)投開票所設於本校教學中廊。
(二)監察員、管理員由六年級推派同學擔任。
(三)投開票所之活動,請中、高年級級任導師協助,低年級導師協助學生填寫名冊及秩序的管理。
五、申請登記候選人注意事項:
(一)候選人填寫登記申請書:政見、個人經歷資料。
(二)繳交最近脫帽半身彩色照片(4´6)一張。
(三)填報助選人名冊,助選人不得超過四人,其他非助選人不得參與助選。
(四)候選人之級任導師為當然輔導員,其輔導範圍如下列:
1.指導發表政見。
2.策畫組織助選團及活動方式。
3.輔導海報的設計繕寫、張貼、懸掛等活動。
六、競選活動注意事項:
(一)競選活動期間各候選人得辦理下列事項:
1.印發名片或傳單。
2.懸掛標語、海報。
3.訪問選民。
(二)競選期間各候選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1.結眾遊行、燃放鞭炮、用擴音器呼叫,影響安寧。
2.標語、海報等懸掛或豎立地點妨害交通及有礙觀瞻。
3.非登記之助選人幫助競選活動。
4.賄選或用語言、文字或用海報攻擊其他候選人。
5.破壞他人之標語、海報。
(三) 其它:
1.名片、傳單、標語、海報於選後二日內自行清除。
2.可利用課餘時間、拜訪各班爭取支持。
3.如違反選舉辦法經選舉委員會調查屬實取消其候選人資格。
七、選舉流程:
(一)選舉注意事項說明。
(二)介紹候選人。
(三)投票人政見發表會。
(四)投票。
(五)整理票匭(說明唱票注意事項。)
(六)唱票。
(七)公布選舉結果。
(八)當選人致詞。
(九)校長致詞。
八、投票注意事項:
(一)各班於接到投票通知後由級任教師帶隊按時前往投票。
(二)各選舉人於領取選票後應於圈選處使用規定之工具依自己意願圈選。
(三)選票上不得簽名或標註其他記號,否則視同廢票。
(四)選票應投入票箱,不得攜帶出場外。
九、選舉結果:
(一)候選人得票最多數者當選自治環保小局長,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
(二)選舉活動所需經費由學生活動費項下支應。
十、自治環保小局長工作職掌:
(一)配合本校推展環境教育工作各項活動。
(二)參加環境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
(三)提供或轉達本校學生對推展環境教育工作之各種意見及訊息。
(四)協助本校進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整理等各項服務工作。
肆、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