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與管理

金岳國小環境教育獎勵實施辦法

金岳國小環境教育獎勵實施辦法

 

壹、依    據:本校校務計畫。

貳、目    的:以競賽方式落實環境教育,使學生在校園中學習並實踐環境教育。

參、主辦單位:教導處學務組。

肆、協辦單位:各班級導師。

伍、實施日期:每學期實施。

 陸、辦理內容:

項目

內容

  

  

 

1.回收櫃整潔

2.回收物品是否做好清洗與摺疊壓扁的處理

3.回收物品是否放置正確

4.垃圾桶內是否有應回收物品

5.教室內紙品是否重複利用

6.教室內電器用品是否做好省電處理

1.課桌椅是否整齊

2.地面是否清潔

3.教室內物品是否擺置整齊

4.黑板及其附近是否整潔

5.垃圾桶是否每天處理,且其附近是否乾淨

6.外掃區是否全都處理完畢

 柒、評分方式:

一、評分由環保小局長於午休時間進行評分,再交予每週當值導護老師評分依據之一

二、評分依據該班級各項表現給予三級化處理,其為:優等、可、劣等。

 

捌、獎    勵:

一、環保小局長每週末統計各項目評分,經評等該週有四次優等且無劣等紀錄

者,將其評分表交予導護老師,作為生活教育評分依據之一,予以頒發獎牌鼓勵,班級數不做限制。

二、學務組長於期末統計各項目評分,該學期最多獲頒獎牌之班級,予以頒發獎品鼓勵。

 玖、組織與分工:

一、策劃:教導主任、學務組長、總務主任支援。

二、協辦:各班級導師

 拾、本計劃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其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