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岳國小環境教育獎勵實施辦法
壹、依 據:本校校務計畫。
貳、目 的:以競賽方式落實環境教育,使學生在校園中學習並實踐環境教育。
參、主辦單位:教導處學務組。
肆、協辦單位:各班級導師。
伍、實施日期:每學期實施。
陸、辦理內容:
項目 內容 | 環 保 | 整 潔 |
評 分 項 目
| 1.回收櫃整潔 2.回收物品是否做好清洗與摺疊壓扁的處理 3.回收物品是否放置正確 4.垃圾桶內是否有應回收物品 5.教室內紙品是否重複利用 6.教室內電器用品是否做好省電處理 | 1.課桌椅是否整齊 2.地面是否清潔 3.教室內物品是否擺置整齊 4.黑板及其附近是否整潔 5.垃圾桶是否每天處理,且其附近是否乾淨 6.外掃區是否全都處理完畢 |
柒、評分方式:
一、評分由環保小局長於午休時間進行評分,再交予每週當值導護老師為評分依據之一。
二、評分依據該班級各項表現給予三級化處理,其為:優等、可、劣等。
捌、獎 勵:
一、環保小局長每週末統計各項目評分,經評等該週有四次優等且無劣等紀錄
者,將其評分表交予導護老師,作為生活教育評分依據之一,予以頒發獎牌鼓勵,班級數不做限制。
二、學務組長於期末統計各項目評分,該學期最多獲頒獎牌之班級,予以頒發獎品鼓勵。
玖、組織與分工:
一、策劃:教導主任、學務組長、總務主任支援。
二、協辦:各班級導師
拾、本計劃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其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