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之物品Post author:frimaire1019Post published:2012 年 11 月 26 日Post category:校園環境管理3-3-1本校全面推動禁用免洗餐具政策,全校教職員均需自行自備餐具使用,另辦公室、會議室亦使用可重複使用之茶杯,文具用品亦使用可替換之筆心、立可帶及非訂書針。[@more@]一、校長室僅提供用可重複使用之茶杯二、學生及教職員均須自備餐具三、本校行政用文具產品以提供環保可替換之材質為主要選擇 相關內容103_3-9_將實驗室、化糞池及廚房污水之污染物質妥善處理2014 年 10 月 28 日104_3-2-1、3-5-2_汰換老舊辦公桌,主動聯繫環保局進行大型廢棄物回收再利用2015 年 4 月 1 日105年_3-3-2_進行病媒蚊防治消毒2016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