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之物品Post author:frimaire1019Post published:2012 年 11 月 26 日Post category:校園環境管理3-3-1本校全面推動禁用免洗餐具政策,全校教職員均需自行自備餐具使用,另辦公室、會議室亦使用可重複使用之茶杯,文具用品亦使用可替換之筆心、立可帶及非訂書針。[@more@]一、校長室僅提供用可重複使用之茶杯二、學生及教職員均須自備餐具三、本校行政用文具產品以提供環保可替換之材質為主要選擇 相關內容3-10-1、5-1-1採行節能減廢概念,建構或修繕校園場所與設施,營造在地多樣性校園生態空間2013 年 10 月 26 日103_3-7-3校園燈具逐步更新成T5省電型燈泡2014 年 5 月 25 日104_3-5-1、5-6_校園燈具更新成T5省電型燈管201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