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宜蘭縣各級學校推行辦公室做環保實施要點辦理。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實施對象:全體教職員工。
四、實施方法:
(一) 考評項目
1.全面禁用保麗龍、塑膠類、竹筷等免洗餐具。
● 塑膠外袋,不能丟入垃圾桶。
2.人人購買環保標章的產品。
3.全面使用可重複使用之用品,包括杯子、可換筆芯原子筆…等。
4.全面使用再生紙及雙面影印。
5.回收櫃的清潔與綠化情形。
6.落實資源性垃圾分類,確實壓扁。有回收標籤的物品皆可回收。
目前分類項目有:
A、 紙類(包括紙餐盒、紙便當盒)。
B、 鋁箔包。
C、 鐵罐。
D、 鋁罐。
E、 塑膠瓶(包括保特瓶、杯水、養樂多)。
7.辦公室綠美化情形。
(二) 評分時間及人員:
1.午休時間:由環保衛生糾察進行評比。
2.不定期抽查:由校長、體衛組長進行評比
五、獎勵:
1.每週取最優之辦公室頒發環保優良辦公室錦旗一面。
2.每學期末累計優良次數最多之辦公室,公開表揚。並列為日後學校環保優良敘獎之依據。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之。
七、本辦法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