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組織學生環保服務隊並參與環教服務工作

宜蘭縣立興中國環保志工隊

(1)實施計畫

1.成立宗旨:培養學生愛鄉愛校、勤勞自動的精神,故成立本隊。

2.對象:凡本校學生自願者,皆可參加,惟須填寫同意書,經家長及導師同意才可。

3.工作內容:以整理學校環境為主。

4.工作時間:以不影響正常上課之課餘時間為主。

5.帶領人員:校長、總務處以及學務處。

6.獎勵:學期末每人嘉獎2次或小功乙支。

………………………………沿虛線撕下,下聯交回總務處…………………………

同 意 書

__________班,姓名__________ 座號_____

茲同意學生__________參加興中國中環保志工隊

家長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老師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04學年度環保志工名單

 

帶領老師

衛生活動組長邱怡寧

 

聚寶屋

202李長翰

203吳柏毅

203黃益泓

203楊博聿

 

 

(3)環保志工隊工作照片

環保志工協助學生進行資源回收分類

環保志工利用午休時間進行各處室的資源回收分類

聚寶屋每1-2個月進行一次回收商回收工作

與資源回收商大哥一同進行回收工作

1-7-2 導師暨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會議紀錄

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104學年度第一學期

九月份導師會報紀錄

 

壹、時間:104/09/10(星期四)上午7:30

貳、地點:校史室

參、主 人:王薏蔚

肆、出席人員: (如簽到冊)

伍、主席報告:(略)

陸、導師會報各處室工作報告:

  

教務處:

  一、9/11二年級參觀蘭陽博物館12:40出發。

  二、補救教學持續施測,預計第三週開始授課,同時間開始留校自習;今天中午什休時,請各班導師與國、英、數教師至新視聽教室召開補救教學會議。

  三、週二、四閱讀活動請導師協助。

  四、9/23讀劇藝術講座8年級567節。

 

◎輔導處:詳九月份工作報告。

 ◎事務處:詳九月份工作報告。  

學務處:

19/9(三)第5.6節七、八年級食農教育宣導。

29/14第三週生活教育開始評比。

39/16 (5-6CPR校內初賽。

49/16(). 18(). 21()早自習防災演練。

59/21八年級交教師節壁報。

69/23(三)第5節七年級、導師第6節反毒宣導。

79/25 () 早自習敬師活動。

89/30 () 防癌宣導。

9家庭防災卡。

1045週年校慶事宜。

11、請各班導師督導學生確實將回收物清洗乾淨後再送至聚寶屋分類

12、仍有部分班級於下課及戶外課程時間電風、電扇未確實關閉,請導師

    再協助幫忙

柒、臨時動議:                                                                

案由一:校慶當天午餐是否仍供應?

    提案人:午餐秘書  

      議:校慶是日教職員工生午餐改為西點餐盒。

 

捌、校長指示:(略)   

玖、散會。

 

 

1-7-1 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推動小組工作計畫

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環境保護小組工作計畫

一、依據:縣府98117日府教體字第0980009235號辦理。

二、實施目的:

(ㄧ)培養學生環境保護之知識、態度與技能,促進人類資源的永續發展。

(二)落實環保教育與生活教育相結合,使環境教育生活化。

(三)維護學校環境品質,珍習環境資源,創造潔淨舒適之生活環境。

三、組織:

(一)本校之環境保護小組由校長行政人員(小組名單如附件)共同推動。

(二)規劃推動環境保護教育各項活動。

四、本校之環境保護小組織主要職責如下:

(一)校園環境保護工作之訂定與執行。

(二)校園環境污染之管制。

(三)愛護環境系列活動之推動。

(四)環境課程之發展與推行。

(五)社區環保意識之推展。

(六)執行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推行環境教育計劃有關之事宜。

五、環境保護小組於每學期開始時訂定年度工作計畫,並併入學校行事曆中執行。

六、環境保護小組於每學期召開3~5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七、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


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環保小組人員名單(附件)

職稱

姓名

職務

校長

楊乃光

負責本校加強學校環境教育督導統籌宜。

教務主任

李宗賢

實施環境教育系列編排執行事宜。

事務主任

莊育修

督導及支援加強學校環境教育設備及材。

庶務組長

官宗文

支援學校環境所需器材。

學務主任

王薏蔚

辦理環境教育工作計畫。

活衛組長

邱怡寧

負責環境教育聯絡協調執行等工作事宜。

辦理學校環境教育文藝活動事宜。

主計

陳麗貞

負責環境教育經費之管理及管制實務行。

護理師

李惠文

辦理環境教育之工作及衛生教育工作等。

 

 

1-5-3 班級整潔競賽實施辦法

宜蘭縣立興中國班級整潔競賽實施辦法

一、目的:為使本校環境經常保持整潔衛生,培育學生勤勞和良好之衛生習慣,特訂定本辦法。

二、競賽辦法:

1、競賽單位:全校不分年級,以班為單位。

2、各班分組:每班分教室組及公共區域組,請導師指導分配工作,正衛生股長督導教室組,副衛生股長督導公共區域組。另各班得視打掃範圍性質加設各分區之小組長以落實其責任。

3、清掃時間:

(1)每日早自習前十分鐘打掃外掃區域,由正副衛生股長指導組員作重點清掃(以撿拾垃圾為主)

(2)午休前十分鐘教室組清掃地面、整理桌椅及黑板,教學大樓廁所。

(3)第六節下課後,各班各組開始清掃,值日生清倒垃圾,由各班導師指導(注意學生安全)。

4、評分人員:由值週導護及評分學生擔任。

5、評分項目:

公共區域門窗、教室牆壁及天花、教室地面及走廊桌椅(含講桌黑板書櫃、儲藏櫃、垃圾分類、垃圾桶及四週之整潔、服裝儀容。

6、計分方法:

整潔比賽計分方式分為教室區域及班級負責公共區域,兩者分數各占一半,一週結算一次。

7、檢查評分時間:

(1)平時評分:教室每日由值週導師評分一次,評分時間可於早自習或午休由值週導師自行決定,各班公共區域由學生評分,評分時間為下午早自習或午休時間。按實際情形予以扣分。每日最多5分。

(2)抽查:訓導人員得隨時抽查,發現不合規定者,指導改善,並酌情扣分。

(3)為使本校環境保持整潔衛生,全校教職員工隨時遇有不合規定者,可通知衛生活動組督導其改善。

8、訓導處於每週週五下午結算成績,評定等第,於週一升旗時宣佈優等及頒獎。

9、獎懲辦法:

1、獎勵:

(1)連續四次競賽前優等之班級,全班記嘉獎乙支。

(2)整潔服務特別努力之學生,請導師於學期結束前三週簽報訓導處嘉獎或記功。

3)學期打掃成績為前兩名之班級,寒暑假不用到校打掃。

2、懲誡:

(1)連續三週成績為丙等之班級,由訓導處指定時間,請導師特別訓練,並實施該班區域大掃除。

(2)整潔服務疏懶不力之學生,請導師於學期結束前三週簽報訓導處予以警告或記過處分。

3)學期打掃成績計算,最後幾名班級,增加返校打掃次數。

三、        本辦法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四、        相關記錄

班級生活教育競賽成績表

每周前三名錦旗

累積連續四周生活教育競賽優勝

1-5-2 加強學校環境三年計畫

102-104年度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國加強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一、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811030日台81環字第36451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二、執行期間:10211日至1041231

三、計畫目標:

(一)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發展符合當地特色之永續學校。

(二)加強學校進行環境教學,培養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提升環境責任感。

(三)落實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養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及減廢之生活方式。

(四)促進學生對環境與永續發展之理念,建立積極正面的價值觀與態度,產生環保行動。

四、項目、內容及方式:

項目

內容

進行方式

執行單位

一、推動學校環境管理

(一)訂定(修訂)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

訂定(修訂)並發展符合當地特色的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營造健康、安全與關懷的校園環境。

學務處、總務處

(二)執行永續學校環境管理

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的推動。

學務處、總務處

採行綠建築觀念,建構及修繕房舍、設施、場所,並營造本土生物多樣性的校園生態環境。

總務處

 

(三)發揮環境保護小組組織功能

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學務處、總務處

妥善處理研究、教學、實習後之廢液及廢棄物,落實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

總務處

定期取樣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並委由專人或維修商依約定期維護管理。

總務處

建立校園環境衛生辦法及防災應變機制。

學務處、總務處

定期檢討環境保護小組工作推行及相關措施。

學務處

二、落實環境教學

 

舉辦環境教學活動

 

設置環境教育網頁、環境教育宣導專欄及場所,推動環境教育數位典藏,以供各界及學校共享。

教務處

善用校園環境資源、規劃校園環境教學步道,提供教學。

教務處

舉辦戶外教學或生態巡禮活動

教務處

依不同年級自行設計及運用教育部或環保署等編訂的環保輔助教材、教案及多媒體進行教學活動。

教務處、科任教師

 

三、推動校園生活環保

(一)舉辦環境教育相關競賽

舉辦廁所綠美化比賽。

學務處

舉辦廢乾電池回收比賽。

學務處

()舉辦環境教育相關活動

舉辦環境教育宣導活動。

學務處、教務處

舉辦環境教育相關影片欣賞活動。

學務處、教務處

配合五結鄉公所舉辦淨灘活動。

學務處

(三)落實校園生活環保

推行校園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再利用(含參考書、制服、學用品、落葉及廚餘等)、辦公室做環保及節省資能源等。

學務處、總務處

鼓勵學校使用再生能源、水資源回收再利用及省水省電器材。

總務處

落實綠色採購方案,並加強校園辦理綠色消費之宣導活動及鼓勵師生力行綠色採購。

總務處

 

四、普設環境教育設施

整合設置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

學校成立環保社團及組織,進行校內外環保工作。

學務處

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並配合政府機關環保施政重點,推動校園環保服務工作。

學務處

 

學校戶外教學或參觀環境教育場所及環保設施(如焚化廠、資源回收場等)。

教務處

鼓勵運用校園及社區閒置空間,設置環境教育學習場所。

總務處

五、預期效益:

(一)透過學校師生及家長的參與,共創符合永續發展、安全舒適的校園環境。

(二)執行環境創意教學,增進學生對環境覺知、技能、行動及價值觀。

(三)主動積極推動校園環境保護工作,增進學校成員環保行動力。

(四)增進交流,提昇環保視野,分享環境教育成果。


六、執行與考核

(一)學校配合有關資料,訂定校內永續校園環境管理計畫,報請縣(市)政府教育局備查。

(二)縣(市)政府教育局、環境保護局得隨時到校視察推行環境教育推動情形。

(三)教育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據本計畫辦理遴選表揚,獎勵推動環境教育及環保事蹟卓著之學校、團體及個人。

 

七、本計畫經陳 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1-5-1 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一、依據:縣府98117日府教體字第0980009235號辦理。

二、實施目的:

(ㄧ)培養學生環境保護之知識、態度與技能,促進人類資源的永續發展。

(二)落實環保教育與生活教育相結合,使環境教育生活化。

(三)維護學校環境品質,珍習環境資源,創造潔淨舒適之生活環境。

三、組織:

(一)本校之環境保護小組由校長行政人員(小組名單如附件)共同推動。

(二)規劃推動環境保護教育各項活動。

四、本校之環境保護小組織主要職責如下:

(一)校園環境保護工作之訂定與執行。

(二)校園環境污染之管制。

(三)愛護環境系列活動之推動。

(四)環境課程之發展與推行。

(五)社區環保意識之推展。

(六)執行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推行環境教育計劃有關之事宜。

五、環境保護小組於每學期開始時訂定年度工作計畫,並併入學校行事曆中執行。

六、環境保護小組於每學期召開3~5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七、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


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環保小組人員名單(附件)

職稱

姓名

職務

校長

楊乃光

負責本校加強學校環境教育督導統籌宜。

教務主任

李宗賢

實施環境教育系列編排執行事宜。

事務主任

莊育修

督導及支援加強學校環境教育設備及材。

庶務組長

官宗文

支援學校環境所需器材。

學務主任

王薏蔚

辦理環境教育工作計畫。

活衛組長

邱怡寧

負責環境教育聯絡協調執行等工作事宜。

辦理學校環境教育文藝活動事宜。

主計

陳麗貞

負責環境教育經費之管理及管制實務行。

護理師

李惠文

辦理環境教育之工作及衛生教育工作等。

 

 

1-6 104年度節能減碳計畫

104年度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節能減碳實施計畫

壹、實施目的:本校為建立節約能源之績效,全校教職員工及師生之節能具體行動力,以落實並建立節約能源、愛惜能源之永續校園為目標。

貳、實施對象: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

參、實施方式

一、規劃本校節約能源任務工作分配表。

二、設計並執行節約能源工作檢核表。

三、定期與不定期檢核學校節能具體成效,隨時輔導與追蹤及考核。

肆、具體作法

一、全校目標

()逐年汰換超過使用年限且效能低之設備並優先採購符合節能標章或同等級高效能之用電器具、設備等產品。燈具定期保養或擦拭。

()推動每日中午關燈ㄧ小時。

()校園逐步增加樹木種植。

()新建大樓或改善大樓時以符合綠建築為基本要求。

()鼓勵同仁一週一日不開汽車。

()非必要不搭乘電梯。

()下課時間實施節能省電活動,將燈關閉。

二、行政目標

()行政辦公室:

1.中午休息不使用電腦期間,將電腦關閉(包括螢幕主機)。

2.上班辦公時若辦公室光線充足,請關閉日光燈(中午午休全部熄燈)。

3.辦公室室溫達28℃時,才開電風扇。

4.教務處及行政事務處辦公室各1台影印機,請各位同仁於中午休息不使用時,將其電源關閉。

5.請各位同仁在下班離開辦公室前,請確實關閉自己使用之電燈、電腦及電扇。

6.請同仁將使用過後之廢水再利用,以節約用水用電。

7.各項業務影印紙,應適量印製,並使用「再生紙」雙面印刷(重複使用)。

8.依其資源特性,於辦公室內設置廢棄物分類回收箱,並建立內外資源回收系統。

()教室及專科教室:

1.中午休息不使用電腦期間,將電腦關閉(包括螢幕主機)。

2.下課期間教室,請關閉電燈。

3.中午午餐、午休時間,請關閉電燈。

4.敎師單獨於教室辦公時,請隔盞開燈及減少電風扇數量。

5.教室室溫達28℃時,才開電風扇。(請自行裝設簡易溫度計)。

6.當全班已至戶外上課時,請關閉教室所有電器開關。

7.學校給水設備請節約使用並隨時關閉,若發現漏水狀況,請即通知行政事務處修復。

8.請教師隨機提醒學生加強隨手關閉電源並愛惜能源的好習慣。

9.平日指導小朋友珍惜水資源、避免浪費;拖地後之廢水再利用,用於澆灑花木。

10.落實班級垃圾強制分類,資源回收之觀念與行動。

11.提升短程自行車及步行之使用人口,鼓勵學生步行上學。

()電腦教室:

1.打開電腦教室窗戶讓空氣自然流通,減少使用電扇、冷氣機(室溫已達28℃以上時,請將冷氣機設定在26℃-28℃,並同時搭配電扇使用)。

2.離開電腦教室時,請任課敎師務必確認並檢查冷氣機、電扇及電燈是否已關閉。

()視聽教室:

1.室溫未達28℃以上時,以自然通風及電風扇代替冷氣機的使用。

2.在使用冷氣機時應緊閉門窗,以防止冷能外洩或熱風滲入。

3.上課時間,圖書館未使用,請圖書管理員協助關閉室內電器設備。

()電梯:鼓勵師生少搭電梯,多走樓梯,以減少能源浪費。

伍、教育推廣:

一、敎師製作節能教宣導融入課程。

二、聘請專家學者辦理環境教育相關講座。

三、辦理環境教育相關活動。

四、成立環保志工小組,其成員由12年級遴選學生參加,協助環保推動及校園環境整理。

陸、考評與獎勵

一、定期進行督導考評。

二、績優者依規定獎勵。

柒、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2-1 基本資料、環境教育願景、環境教育與環境教育特色

104年度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環境教育簡介

 

1.      基本資料

 

學校名稱

宜蘭縣興中國民中學

學校地址

宜蘭縣五結鄉上四村中正東路50                                       

環教資訊網網址

http://blog.ilc.edu.tw/blog/blog/6571

   

楊乃光

 

03-9653453

學校人數

學生人數:175人,教師人數:25人,職員工人數:9

學校地址

宜蘭縣宜蘭縣五結鄉上四村中正東路50

承 辦 人

邱怡寧

 

(03)9653453

電子信箱

legendeternity@hotmail.com

校地總面積

25768.51 (m2)

建蔽率(建築地面積占基地面積之比率)      4654.84(m2)÷ 25768.51(m2)18.06

台灣原生種植物

喬木 18 種、灌木 5 種、花草3 種、蔓藤1種、蕨類0種、水生0

綠覆率(綠色植被所覆蓋面積除以基地面積之值)

9922.11(m2)÷ 25768.51(m2)38.51

可透水面積:1964.48(m2) (m2)

透水率=66.09

基地保水力 222.64

(能涵養雨水及貯留滲透雨水的體積)

基地海拔高度=( 58 m

(參考網站:ttp://earth.google.com/下載google earth 程式後輸入學校名即可查知

地區日照量 

夏季:253.6 小時    冬季:66.8小時

(參考網站:中央氣象局F統計資料F氣候統計F每月氣象資料http://www.cwb.gov.tw/

月雨量

最高:( 9 )月( 335.5 mm

最低:( 3 )月(  35.4 mm

參考網站:中央氣象局


 

2.      環境教育願景

 

(1)   透過教育歷程,培養學生保護及改善環境所需知識、態度、技術及價值觀。

(2)   建立學生環境倫理觀念與人人參與環保的共識,促使學生產生環境思維與環境行動。

(3)   美化綠化校園空間,變化學生氣質,陶冶高尚情操,並提供教學需要,促進教育功能。

(4)   改善環境,結合本地生態,營造與大地融合的自然情境,讓校園成為生態探索的園地。

(5)   積極推動整潔教育、資源回收計劃、能源教育等校園環境教育計畫,並結合學校與社區資源,將環境保護的觀念,落實在學生的日常生活中。

倡導珍惜資源,確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互益互存的理念。貫徹資源回收工作,保護生態環境,積極尋求環境污染問題解決之道,善盡惜福愛物、關懷鄉土、美化環境之責任

宜蘭縣各級學校推行校園做環保實施要點

宜蘭縣各級學校推行校園做環保實施要點

  • 中華民國97年5月20日府授環綜字第0970010694號公告
  • 中華民國99年03月15日府授環綜字第0990005997號函修正
  • 壹、為加強本縣各級學校之綠美化,有效推動節能減碳工作,及響應中央政府大力推動辦公室做環保政策,以建立學生資源回收之環保觀念,進而達到環境教育之功能,使推行環境保護之工作可收事半功倍之效,特訂定本要點。
  • 貳、實施對象:本縣各級公私立學校(四十八人以下之分校併入本校配合實施)。
  • 參、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承辦單位: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肆、實施期程:自99學年度起(考評學年度起算為每年8月至次年7月)。
  • 伍、實施方式:
    • 一、校園綠美化工作如下:
      • (一)校園綠美化規劃設計應結合景觀工程辦理,兼顧整體美感與創意,結合自然環境與學校需求,以彰顯學校特色。
      • (二)校園綠美化應涵蓋班級教室、行政辦公室及各公共空間環境(如廁所、走廊、佈告欄、活動中心、欄杆、牆面…等)之佈置。
      • (三)校園植栽規劃配置應注意其生長與時令,定期保養維護與管理,且維持植栽良好之生長狀態。
      • (四)適時加強綠美化之宣導,並配合課程認識校園植物,推展花木認養及植栽運動,並善盡綠美化管理之責。
      • (五)校園綠美化應定期檢驗,加強校園列管老樹管理及環境衛生之維護。
      • (六)禁止使用塑膠裝飾用品。
      • (七)運用預算經費,結合社會資源,招募志工,鼓勵師生共同參與,運用有限經費發揮最大效益,共同營造綠色環境。
    • 二、資源回收、垃圾減量方式如下:
      • (一)資源回收分類方式隨再生處理技術之改進及回收管道之建立而改變,現階段各校請先依所在地鄉鎮市公所之回收規定分類之。
      • (二)可回收資源應集中放置於各校指定地點(如聚寶屋),並洽請回收商或公所定期回收(回收商名錄請自行至本府環保局網站下載(回收商名錄請自行至本府環保局網站下載(網址:www.ilepb.gov.tw,環保業務項/資源回收/宜蘭縣已核發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名冊查詢)。
      • (三)辦公室、會議室及教室內應使用可重複使用之茶杯,並經消毒殺菌(紫外線、高溫烘乾),以維護飲水衛生安全。
      • (四)應使用可換筆蕊之原子筆或鋼筆作為書寫工具。
      • (五)應使用可添加補充液之印泥或打印台。
      • (六)報廢之電腦、印表機、廢日光燈管、廢乾電池等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公告之應回收物(如附件一),應全面交由合法之回收商或清潔隊回收,並逐月紀錄回收量。
      • (七)各種報告及宣導資料等,應印製並使用「再生紙」及雙面印刷;空白背面紙應再利用,做為非正式報告及傳真之影印或草稿用紙。
      • (八)公文袋對內或非正式傳送應予以收集並重複使用,並多使用電子郵件代替紙類公文。
      • (九)設有餐廳者,得購置高溫消毒機具,並應使用或自備可重複使用之容器(如碗、碟、盤),以高溫消毒維護衛生安全。
      • (十)廚餘應全部予以收集,並交由合法養豬戶或以有機堆肥方式處理。
      • (十一)推動各項資源回收再利用,自行DIY製作再利用或美化之用品及飾品。
      • (十二)推動校園學用品回收再使用運動,回收項目包括:學生制服(含運動服)、教科書籍(含參考書)及學用品等,由學校提供空間及交流平台,使學生將這些整潔之衣物、書籍及學用品收集後,供予其他所需要的學生重複使用。
    • 三、環境管理方式如下:
      • (一)辦公室、教室、廁所及公共區域之盆栽應分配專人認養,並善盡綠美化管理之責。
      • (二)盆栽接水器、積水容器、儲存室、倉庫應定期清理,避免孳生病媒蚊。
      • (三)飲水機每月至少維護乙次、每三個月自行委託合格代檢測機構輪流檢測8分之1總台數比例飲水機水質、水塔至少半年清洗乙次。
      • (四)廁所應定期清潔及放置可重複使用之檢查紀錄表,定期檢查;化糞池亦應依本府環境保護局公告之「公私場所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化糞池污物)排出頻率、清除方式及處理場所相關規定」辦理定期清除、處理。
      • (五)配合國家清潔週及鼓勵周邊五十公尺內之商家或機關一同推動。
      • (六)廚房禁止使用塑膠袋、加強垃圾分類並注意內部及週遭之環境衛生管理。
    • 四、推動節能減碳政策如下:
      • (一)節能減碳各項政策(如節能減碳、鼓勵員工騎乘自行車及共乘制度、每週吃素一至二天等)推動情形。
      • (二)應依據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加強辦理環保標章產品採購,並達本府規定之綠色採購率(九十九年度為百分之九十五)。
      • (三)室內溫度未達攝氏二十八度,不使用冷氣,人員離開後燈光、電扇或其他電器用品應關閉。
      • (四)裝設水龍頭、馬桶使用省水器具或二段式省水馬桶(ex:放置磚塊、裝水之容器)等節約用水措施。
      • (五)辦公室用紙(包括電腦、印表機、傳真機等用紙等)均須採購具有環保標章之紙類,否則不予核銷。
      • (六)公務用乾電池應採購可重複使用之充電電池,並優先採購具環保標章之產品,以節能減碳;如該電池型式無充電電池可供採購,則應優先採購具環保標章之乾電池。未依上述規定採購者,應不予核銷。
      • (七)廁所禁止使用擦手紙,以節省紙類用量,宣導使用自備手帕,如採購擦手紙則不予核銷。
      • (八)辦公室燈管於汰舊換新時,應採購省電燈管(燈座),如T5或LED燈管(泡)之省能源及具有環保標章之產品,否則不予核銷。
      • (九)辦公室非必要(及下班時間)之電源插頭應拔除,以節省能源。
      • (十)電腦未使用時請設定啟動省能源之功能、影印機具有節電之功能請隨時於使用後設定為節電模式,俾利節能減碳之政策執行。
      • (十一)推動自動飲水機裝設定時器,設定非上班、上課時間自動斷電之功能,以配合節約能源之政策。
    • 五、配合措施如下:
      • (一)各校應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環境保護小組」辦理辦公室做環保工作。
      • (二)「環境保護小組」應定期考核校內員工及學生執行辦公室做環保及校園綠美化工作之成效,並將考核紀錄存檔備考。
      • (三)不定期舉辦校園綠美化及環保宣導活動並提供員工及學生環境保護相關資訊。認養學校周邊道路、髒亂點並定期加以清理及維護。
      • (四)員工在辦公室內或會議及教育訓練等用餐,應禁止使用塑膠袋、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及免洗筷或其他免洗餐具等。
      • (五)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之「加強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競賽情形。
      • (六)辦理辦公室、教室做環保及各項環保政策之宣導。
      • (七)配合環保法規,依法施行汽機車定期檢驗。
  • 陸、考評方式與獎勵項目如下:
    • 一、考評方式:每年度由本府教育處及環境保護局聘請委員組成考核小組,分組辦理方式如下。
      • (1)高中職以上組(不含南澳高中):由本府環境保護局考評(核)小組委員分兩階段進行,初網頁線上評選,評比結果未達甲等之學校,再進行實地輔導訪視。
      • (2)國中組(含南澳高中):由教育處及環境保護局考評小組分兩階段進行,初階全面採網頁線上評選,評比結果未達甲等之學校,再進行實地輔導訪視。
      • (3)國小組:由教育處及環境保護局考評小組分兩階段進行,初階全面採網頁線上評選,評比結果未達甲等之學校,再進行實地輔導訪視。
    • 二、考評列等:
      等第特 優優 等甲 等乙 等丙 等
      分類九十分以上八十五分以上八十分以上七十分以上低於七十分
    • 三、考評次數:
      • (1)高中職以上(不含南澳高中):每學年度考評次數依據前學年度考評成績,依下列方式實施:
        • 特優:次年度免予考評
        • 優等及甲等:次年度考評一次
        • 乙等及丙等:次年度考評二次
        • 備註:當學年度免予考評學校,可申請參加考評,相關人員獎懲同以下獎懲規則。
      • (2)國中組(含南澳高中):每年度接受線上考評。
      • (3)國小組:每年度接受線上考評。
    • 四、校長及主管、協辦相關人員之獎懲,依下列方式辦理,高中職以上組(不含南澳高中)由本府環境保護局函請該校學校獎懲,國中組(含南澳高中)及國小組,由本府教育處函請該學校獎懲。

      學校考核總成績,獎懲人員及額度。

      • (1)高中職以上組(不含南澳高中)考評總成績第一名。
      • (2)國中組(含南澳高中)考評總成績前三名。
      • (3)國小組考評總成績前六名。

        校長及主辦人員一人各記功乙次,協辦人員一人嘉獎兩次。

      • (1)高中職以上組(不含南澳高中)考評總成績第二名。
      • (2)國中組(含南澳高中)考評總成績第四至六名。
      • (3)國小甲、乙組考評總成績第七至十二名。

        校長及主辦人員一人各嘉獎兩次,協辦人員一人嘉獎乙次。

      • (1)高中職以上組(不含南澳高中)及國中組(含南澳高中)考評總成績最後一名且分數低於七十分(丙等)。
      • (2)國小組考評總成績最後二名且分數低於七十分(丙等)。

        校長、主辦人員及協辦人員各申誡一次。

  • 柒、資源回收款項運用:回收物變賣所得款項,應於公庫設置專戶,並請各校自行擬定計畫妥為管理運用,且限用於資源回收工作。
  • 捌、附則:
    • 一、本考核成績將作為國中小學校長遴選及考績之參考。
    • 二、各校應定期(以每月一次為原則,特殊情形例外)將資源回收成果統計表(附件三)傳真或逕寄至本府環境保護局,俾供統計績效,但有特殊情形者,應以公函向本府環境保護局報備。
    • 三、各校應於每年七月底前提送當年度一至六月綠色採購成果金額統計表,每年一月底前提送前一年度一月至十二月綠色採購成果金額統計表逕寄本府環境保護局;本表並應留存三年備查。
  • 玖、本要點經 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